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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 |||||||||||||
| ****公司搅拌机耐磨件询比项目的潜在供****集团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询比开启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标书代写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司搅拌机耐磨件询比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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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响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没有****机关或南方新材料或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采购活动,如出现列入黑名单库;****集团采购平台上操作出现IP相同时,视为无效报价,且相关报价单位列入南方新材料黑名单库;列入黑名单库的单位三年内禁止参与南****公司的招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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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 | |||||||||||||
| (2)获取方式:****集团采购平台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有意参与者登录平台注册,取得准入资质审定后,方可进行报名、获得询比文件等业务办理。 | |||||||||||||
|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 |||||||||||||
| 四、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时间)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时间) | |||||||||||||
| 地点:******广场中信大厦写字楼5楼 | |||||||||||||
| 六、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响应单位须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支付,保证金应于谈判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公司搅拌机耐磨件询比项目保证金。 (1)截止到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缴纳响应保证金者,采购人拒绝其报价。 (2)响应单位成交后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未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4)响应保证金退回:未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需求企业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按原路径退还。响应单位中选后,谈判响应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需求企业不再单独收取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履约完毕或合同终止后,经成交单位申请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2.保证金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 账 号:8111 6010 1180 0562 923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行 号:3025 5104 0243 备注:注明****公司搅拌机耐磨件询比项目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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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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