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局关于连麦镇长岗村罗屋自然村文体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关于连麦镇长岗村罗屋自然村文体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纪要》的会议精神,同意连麦镇长岗村罗屋自然村文体公园建设项目(**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224-04-01-609911)。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连麦镇罗屋自然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510平方米的混凝土地面篮球场、315.85平方米井字植草砖停车位,建设长83米混凝土挡土墙、165平方米透水砖步道、2个花基、1套健身器材,铺设962平方米草坪、路缘石150米,安装15盏太阳能路灯,清表1665平方米,回填土方8409立方米,建设1间公共卫生间(包含卫生间主体和配套化粪池及检查井)、2套果皮箱及垃圾收集点,对2000平方米的农房外墙进行一般抹灰与抹灰面油漆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33.66万元,其中**费127.1万元,建设监理费2.66万元、设计费3.68万元、其他费用0.2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村培育资**排,不足部分由连麦镇组织长岗村自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此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规模建设。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请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附:**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建设局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