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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要求,现公开我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2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817 传真:0596-****817
通讯地址:**市**县绥安镇黄仓村457****中心2楼B41生态环境局窗口(363200)
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批复名称、文号及全文 |
| 1 | **** | 永灿水产品及果蔬罐头生产项目 | 2025-12-26 |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