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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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询比价公告
****绿色环保新型建材园项目财务决算专项审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12-26 12:02:15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31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6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1-05 16: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1-06 10: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属于**省省级单位2025年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白名单之内。2、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3、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公司绿色环保新型建材园项目财务决算专项审计 |
技术服务 |
|
1.000 |
项 |
****银行承兑汇票 |
**环保 |
|
收货地址: **省**市**县田家庄镇**村村北金隅冀东****公司
┃详情描述
| 询 比 价 公 告 一、项目名称: 绿色环保新型建材园项目财务决算专项审计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绿色****园区,涵盖设备基础建设、原材料储库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环保设施配套等工程,总投资约4052万元,需对项目全周期财务收支、决算编制合规性等开展财务决算专项审计。 三、审计范围: (一)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包括工程款支付、设备采购费用等核算情况; (二)项目决算编制的合规性与完整性,核查工程量计算、收费标准、税费缴纳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三)项目资产交付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及权属是否清晰。 四、质量要求: (一)审计团队需配备至少1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且核心成员有3年以上工程项目审计经验; (二)审计过程需严格遵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确保审计结果合法、公允; (三)按要求出具正式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需附二维码),报告需包含审计结论、问题整改建议,且需经审计机构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 (****工信局项目资料申报、核查等后续工作,提供必要的补充说明材料; (五)报告格式:PDF电子版+纸质盖章版(需附二维码、一式3份)。 五、服务要求期限: 完成期限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 保密条款:参审单位在在审计全过程中,应对项目相关的图纸、工程量清单、造价数据、合同条款、甲方商业信息及审计工作细节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或用于本项目审计以外的其他用途。 六、付款及验收要求 (一)验收方式:绿色环保新型建材园项目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最终版一式3份(需附二维码); (二)付款进度:取得与审计结果一致的底稿电子版、审计报告,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电汇或电子承兑汇票; (三)税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需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资质认证: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属于**省省级单位2025年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白名单之内。 (三)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四)信誉要求:****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五)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 (六)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八、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是¥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询比价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逾期上传****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将予以拒绝投标。 3.开标网站/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 (三)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在招标采购评审或审查环节,对未按要求提供缴税及社会保障材料完整材料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痕迹的,除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3.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 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 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3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7.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8.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 未造成损失的。 9.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但未给采购****集团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 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 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 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1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 理或拒不整改的。 12.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13.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14.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5.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 16.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7.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 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8.****集团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 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严重的。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4.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 15.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7.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十、廉政条款 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采购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集团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集团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集团黑名单,中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一、业务咨询 张女士 联系电话:157****7528 咨询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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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崔工(商务咨询) / 02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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