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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7AP8402L | 建设单位法人:何佳怡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监狱综合车间 |
| 胶料混炼、刮胶、模压大底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9-C2919-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2.322500 纬度: 29.0580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3 |
| 益环评表〔2024〕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2MADPKUGA89 | 竣工时间:2025-09-25 |
| 2025-10-08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6HhNzk |
| ****位于****监狱综合车间,胶料混炼、刮胶、模压大底项目于2022年1月29日经我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评表(2022)2号),同年3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为响应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改建内容包括现有的人工配料方式改为机械半自动配料,无组织排放的投料粉尘改为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增加与更换部分设备对产能进行扩建,海绵胶与围胶产品产能由原来的400吨/年、180吨/年增加至520吨/年、240吨/****监狱,不对外出售)。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嘴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胶料混炼、刮胶、模压大底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位于****监狱综合车间,胶料混炼、刮胶、模压大底项目于2022年1月29日经我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评表(2022)2号),同年3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为响应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工程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改建内容包括现有的人工配料方式改为机械半自动配料,无组织排放的投料粉尘改为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增加与更换部分设备对产能进行扩建,海绵胶与围胶产品产能由原来的400吨/年、180吨/年增加至520吨/年、240吨/****监狱,不对外出售)。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嘴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胶料混炼、刮胶、模压大底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海绵胶年产520吨、围胶年产240吨、硫化大底年产20000双、中底布年产24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海绵胶年产520吨、围胶年产240吨、硫化大底年产20000双、中底布年产240万米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配料:各种原辅材料外购进入项目工段区域,然后将陶土、碳酸钙、防老剂、促进剂、硫磺等各种辅料、填充料设备称重后按一定配比进行搅拌配料。 密炼:天然橡胶/再生胶经过破胶机切片后同配好的配料按顺序投加到密炼机中,在密炼机中进行塑炼,塑炼过程中不添加其他物料。密炼温度在120℃左右,密炼工序运作时间约为8h/d。密炼机的工作原理:物料从加料斗加入密炼室后,加料门关闭,压料装置的上顶栓降落,对物料加压。物料在上顶栓压力及摩擦力的作用下,被带入两个具有螺旋棱、有速比的、相对回转的两转子的间隙中,致使物料在由转子与转子,转子与密炼室壁、上顶栓、下顶栓组成的捏炼系统内,受到不断变化和反复进行的剪切、撕拉、搅拌和摩擦的强烈捏炼作用,从而达到塑炼的目的。 开炼:为了使胶料混合更加均匀,需要再经开炼机开炼,开炼机开炼过程应控制开炼温度,开炼机控制开炼温度30-40℃以内,开炼时间约20min~30min,经炼胶机塑炼成片,开炼过程为敞开环境。开炼机开炼的原理:开炼机的两个辊筒以不同的转速相对回转,胶料放到两辊筒间的上方,在摩擦力的作用下被辊筒带入辊距中。由于辊筒表面的旋转线速度不同,使胶料通过辊距时的速度不同而受到摩擦剪切作用和挤压作用,胶料反复通过辊距而被开炼。 质检、切片:将开炼得到的胶料人工质检后,经过通过压延机和自动切片机制成相同大小的块料,****监狱的制鞋车间,剩余部分进行硫化工段。 硫化、修边、打捆、入库:切片的胶料经平板硫化机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对鞋底进行修边、质检后打捆入库。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05-125℃。平板硫化机加热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修边过程会产生部分修边废料。平板硫化机工作机理:硫化工序是将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的过程。由于橡胶中含有硫化机(硫磺),在硫化过程中,橡胶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保温,使生胶的线性分子间通过生成“硫桥”而相互交联成立体的网状结构,从而使塑性的胶料变成具有高弹性硫化胶的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配料:各种原辅材料外购进入项目工段区域,然后将陶土、碳酸钙、防老剂、促进剂、硫磺等各种辅料、填充料设备称重后按一定配比进行搅拌配料。 密炼:天然橡胶/再生胶经过破胶机切片后同配好的配料按顺序投加到密炼机中,在密炼机中进行塑炼,塑炼过程中不添加其他物料。密炼温度在120℃左右,密炼工序运作时间约为8h/d。密炼机的工作原理:物料从加料斗加入密炼室后,加料门关闭,压料装置的上顶栓降落,对物料加压。物料在上顶栓压力及摩擦力的作用下,被带入两个具有螺旋棱、有速比的、相对回转的两转子的间隙中,致使物料在由转子与转子,转子与密炼室壁、上顶栓、下顶栓组成的捏炼系统内,受到不断变化和反复进行的剪切、撕拉、搅拌和摩擦的强烈捏炼作用,从而达到塑炼的目的。 开炼:为了使胶料混合更加均匀,需要再经开炼机开炼,开炼机开炼过程应控制开炼温度,开炼机控制开炼温度30-40℃以内,开炼时间约20min~30min,经炼胶机塑炼成片,开炼过程为敞开环境。开炼机开炼的原理:开炼机的两个辊筒以不同的转速相对回转,胶料放到两辊筒间的上方,在摩擦力的作用下被辊筒带入辊距中。由于辊筒表面的旋转线速度不同,使胶料通过辊距时的速度不同而受到摩擦剪切作用和挤压作用,胶料反复通过辊距而被开炼。 质检、切片:将开炼得到的胶料人工质检后,经过通过压延机和自动切片机制成相同大小的块料,****监狱的制鞋车间,剩余部分进行硫化工段。 硫化、修边、打捆、入库:切片的胶料经平板硫化机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对鞋底进行修边、质检后打捆入库。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05-125℃。平板硫化机加热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修边过程会产生部分修边废料。平板硫化机工作机理:硫化工序是将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的过程。由于橡胶中含有硫化机(硫磺),在硫化过程中,橡胶在规定的温度下加热、保温,使生胶的线性分子间通过生成“硫桥”而相互交联成立体的网状结构,从而使塑性的胶料变成具有高弹性硫化胶的过程。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人工配料改为机械配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与密炼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滤芯除尘+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刮胶烘干废气、硫化工序废气与脱模剂挥发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限值,二硫化碳、氨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参照《**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执行。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包装桶、鞋底制作边角料与残次品等一般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人工配料改为机械配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开炼与密炼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滤芯除尘+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刮胶烘干废气、硫化工序废气与脱模剂挥发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限值,二硫化碳、氨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催化燃烧设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参照《**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限值要求执行。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包装桶、鞋底制作边角料与残次品等一般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
| 刮胶烘干废气、硫化工序废气与脱模剂挥发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催化燃烧装置处理(DA00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8 | 0.045 | 0.225 | 0 | 0 | 0.225 | 0.045 | |
| 0.036 | 0.018 | 0.054 | 0 | 0 | 0.054 | 0.018 | |
| 0.0036 | 0.0018 | 0.005 | 0 | 0 | 0.005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73 | 0.036 | 0.043 | 0 | 0 | 0.043 | 0.036 | |
| 0.0073 | 0.036 | 0 | 0 | 0 | 0.043 | 0.036 | |
| 0.0007 | 0.0036 | 0.004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7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 0 | 0.0202 | 0.02 | 0 | 0 | 0.02 | 0.02 | / |
| 0.0112 | 0.1013 | 0 | 0.0112 | 0 | 0.101 | 0.09 | / |
| 0.0192 | 0.2265 | 0 | 0.0192 | 0 | 0.227 | 0.207 | / |
| 0 | 0.002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 0.0054 | 0.0016 | 0 | 0 | 0 | 0.007 | 0.002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 | |
| 2 | 滤芯除尘+催化燃烧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 | 滤芯除尘+催化燃烧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排放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室内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室内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包装桶、鞋底制作边角料与残次品等一般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 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包装桶、鞋底制作边角料与残次品等一般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
| 设置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经设置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二氧化硫0.01吨/年、氮氧化物0.03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23吨/年,二氧化硫与氮氧****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批复总量为0.348吨/年,本次来源通过自身削减所得,纳入**市总量控制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二氧化硫0.01吨/年、氮氧化物0.03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23吨/年,二氧化硫与氮氧****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批复总量为0.348吨/年,本次来源通过自身削减所得,纳入**市总量控制管理。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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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