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浯水道、大沽南路、**道设施提升改造方案设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2.92 万元,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天****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 万元,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市****公司,投标报价:27.98 万元,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沈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800;
中标候选人(天****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曹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823 ;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崔**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2****114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天****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市****公司)的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提出,并以收到异议书面原件文件的确认日期作为异议收到之日。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一)公示内容
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 服务周期:合同签后 7个日历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二:天****设计院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三:**市****公司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日。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二)公示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 16:30。
(三)公示发布平台:本公示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同时发布,其他转载与本项目无关。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街沂山路 496 号增 1
联 系 人:朴女士
电 话:022-****6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路 5 号,玄和园院内长赢楼。
联 系 人: 王宇强、刘鹏
电 话:156****4386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