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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根据《****水务局**县**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39****9337
公示内容
链接: https://pan.**.com/s/1205mQv1BzsN0pCcdFTLIIg 提取码: 2wxq
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com/s/1FgX5eYcmK4jpYQe5uPMOxA 提取码: wp2q
通讯地址:**县**镇**街户部口胡同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