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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司法局。
二、自2025年12月25日起,****政府****中心****政府南门东侧10米搬迁至****服务中心,地址:**市**区**街与虢国路交叉口东北角30米。
三、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到****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邮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邮寄至:**市**区**街与虢国路交叉口东北角30米****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398-****178,0398-****156。
因行政复议现场受理地址变更给广大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司法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