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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BHS323捷达车 |
| 交通运输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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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 1.3173万元(人民币) |
| 10工作日 |
| 2025-12-26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 受让方需在竞标结束后当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起交易双方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标的成交价款(含交易服务费)。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转让方将扣留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合同生效后经****有限公司标的成交价款收款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资产交接及车辆权属变更登记。车辆过户及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若保险过期,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交易双方向****有限公司交支付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状态以现场实物看样为准。 5.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标的的拆卸、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