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区羊艾茶园2026年度委托经营权招商 | ||||||
| 项目编号:**** |
信息披露期限:5个工作日 | |||||
| 标的情况简介:贵**区湖潮乡羊艾****集团,****团委托****经营管理,茶园共分为5个大队,现存面积约3846亩,其中具备管理维护和生产基础面积约3475亩,现阶段已投产面积约2400亩。现各大队的情况如下: ****大队情况: ****茶场面积约147.5335亩,现状以厂房和零星荒废茶园为主,整体不具备生产价值,现主要为生产厂房和仓库。 ****大队情况 二大队位于磊庄机场备用跑道延伸段,原磊庄机库附近,连片部分约200亩,存在一定生产价值,但其周边为磊庄机场机库,目前磊庄军方已重新启用,下一步管护及使用受到一定限制。 ****大队情况 三大队位于茶园大道与磊庄机场备用跑到交接处,是目前现存羊艾茶园最为连片,****茶场,茶园面积约1824.2846亩,目前基本实现全面管护。****茶场处于磊庄机场核心区域附近,下一步的生产使用及开发均受到严重的限制,目前仅可开展最基本的茶生产业态。 ****大队情况 五大队较为分散,现存总面积约873.1236亩,其中502.1236亩具有一定生产价值;剩余371亩零散分散在附近,因周边项目建设,基本已荒弃,不具备生产价值。 ****大队情况六大队位于贵安大道马场镇周边,面积约801.0583亩,整体较为集中,具有较大开发价值,目前大部分茶园基本处于未管护状态。 |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经营户: ◆是 □ 否 |
||||
| 备注 |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经营期间资产归属 (1)招商方原有资产所有权不变。 (2)委托经营期间茶园整体维护及生产经营过程中购置、设备更新、改造形成的资产纳入经营资产管理,招商方为资产所有权人。 2、委托经营期满资产处置 委托经营满后,经营方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投入资金形成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招商方,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可使用性。 3、中途终止经营资产处置 如委托经营期间因经营方原因提前终止**,委托经营期间投入资金形成的所有资产归招商方所有,经营方不得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4、目前茶园为经营状态,经营期至2025年12月31日。 5、经营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包。 6、本次5个大队的茶园委托经营权须整体委托经营。 7、经营指标、利润、茶园管护、木屋维护保养等按年度任务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进行约束和月度考核,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考核目标,招商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招商方损失的依法追究其造成的损失赔偿。 8、意向经营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39****9080 ,具体现场踏勘时间须先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以其通知的时间为准;现场踏勘确认无误后与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经营方自行承担。 9、意向经营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办理报名事宜。意向经营方一经报名参与本次招商项目即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并接受本次招商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10、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对经营方资质的要求 | 经营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意向经营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经营方须具有茶园经营管理经验;(以提供《委托经营合同》或经营茶园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经营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经营方****大队茶园的全面维护及安全管理责任 | ||||
| 用途限制 | 茶园经营及维护管理 | |||||
| 对经营方式的要求 | 经营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委托经营期限:5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 委托经营内容 | 1、首年(2026年度)应实现对一、二、三、五、六大队茶园(合计约3846亩)茶园的整体维护,对已达产的2400亩茶园实现整体投产; 2、次年(2027年度)实现对含三、六大队在内的3475亩具备管理维护和生产基础的茶园实现整体维护,实现3475亩茶园的生产经营; 3、此后每年(2028-2030年度)均应实现对茶园一、二、三、五、****大队(合计约3846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的整体维护和生产经营; 4、委托经营期间,经营方至少打造一款与贵安文旅相关的茶及茶产品; 5、同****大队及木屋等物业的全面维护管理,****大队茶园木屋文旅方向的盘活运营。 (注:1、茶园整体维护包括但不限于:①修枝、除草、防火、茶叶防盗采、茶树防盗挖等茶园管理维护工作;②维护茶园景观面,保证茶园自然景观良好;③对所有标的茶园进行施肥,每年至少保证“一深耕、两浅耕”,施肥保证“一基两追”;④上述管护中的除虫、施肥、除草必须使用经有机认定的有机肥或有机农药。 2、木屋等物业的维护包括但不限于:①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②每年刷防腐清漆;③房屋水电及家具设施设备的维护等。) |
|||||
| 核心经营指标 | 年度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 经营指标 | 2000万元 | 2500万元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
| 5年经营指标合计 | 13500万元 | |||||
| 利润指标 | 招商方按当年实际经营指标的3.5%提取 | |||||
| 委托经营费用 | 当年的经营指标—当年的利润指标 | |||||
| 注:1、经营方委托经营期间每年的经营指标不得低于上述数据,核心经营指标的考核方式以招商方与经营方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为准; 2、本次意向经营方的意向报价不得低于13500万元(即5年经营指标的合计)。若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每年经营指标的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
||||||
| 履约保证金 | 10万元 | 经营方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当日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 | 10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经营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经营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标书代写 |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网络竞价的起始价是意向经营方提交《意向经营申请书》的最高意向报价; 2、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经营资格后,意向经营方即为最终经营方。 |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意向经营申请书;4、****交易所交易保证金须知;5、现场踏勘确认书;6、要求的其他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 1、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经营资格后成为最终经营方的,经营方需按首年(即2026年)利润指标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2、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为最终经营方的,经营方需按首年(即2026年)利润指标的7.5%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确定经营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经营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经营方 |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经营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经营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经营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经营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 附注:经营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经营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经营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联系人:汪经理、高经理 联系电话:0851-****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