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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标 题 | **市**区2025年度第7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H〔2025〕59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H〔2025〕59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7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关于申请**市**区2025年度第7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淮政发〔2025〕13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0.2465公顷(耕地0.24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将位于顺河镇的国有农用地0.0008公顷(耕地0.00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请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中补充耕地情况,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