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严塘镇**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建设**红综合楼、****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部
****总局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暄瑀****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县严塘镇**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建设**红综合楼、****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县严塘镇**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建设**红综合楼、****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2.工程地点:**县严塘镇**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5.工程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39m,总建筑面积约3000m,拟建**红综合楼、****中心、红缨河滩景点、红色文化传承融媒体,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捌万玖仟元整 (¥ ****000.00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承包人项目经理: 陈泽艳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十四、 支付方式
关于支付方式的约定: 本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付款,签订施工合同并如期开工,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10%,完成合同工程量 30%,支付至合同总工程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50%,支付至合同总工程款的50%;完成合同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合同总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壹年缺陷责任期届满复验,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