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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治所)传染病检测和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2月17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 - 2026年01月11日(**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11日23时59分(**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第7条“可电子放大2倍,0.05级逐级放大,共20级”;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第16条“可兼容高清电子胃、肠镜,高清治疗电子胃、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高清经鼻内镜,高清电子十二指肠镜,双钳道电子胃镜,双气囊小肠镜,环扫/扇扫超声胃镜,超声支气管镜,高清支气管镜,高清鼻咽喉镜”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内容及标准中“((2)技术部分25****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证明材料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标的要求打分,全部满足或优于文件要求的得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超过3项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按0分处理。” |
| 变更为 |
|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第7条“具有电子放大2倍功能”;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一)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第16条“可兼容高清电子胃、肠镜,高清治疗电子胃、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高清经鼻内镜,高清电子十二指肠镜,双钳道电子胃镜,电子胆道镜,环扫/扇扫超声胃镜,超声支气管镜,高清支气管镜,高清鼻咽喉镜”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内容及标准中“((2)技术部分25****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证明材料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标的要求打分,全部满足或优于文件要求的得25分;核心产品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非核心产品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
| 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12时16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标书代写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52110L 联系电话:0375-****595 监督单位:****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B****093J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375-****018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防治所) |
| 地址:**省**市**区西环**段西侧 |
| 联系人:杨璐 |
| 联系方式:135****85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区百合** |
| 联系人:李晓泽 |
| 联系方式:135****92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晓泽 |
| 联系方式:135****9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