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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名称 |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 |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 建设地点 | **市**区造甲城镇造甲村城村西 | |||||||||||||||||||||||||||||||||||||||||||||||||||||||||||||||||||||||||||||
| 主要产品名称 | 单宁酸 |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8000吨单宁酸(干基) |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8000吨单宁酸(干基) |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3年6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5年5~7月 | |||||||||||||||||||||||||||||||||||||||||||||||||||||||||||||||||||||||||||
| 调试时间 | 2025年9月1~30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21日 |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审批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鑫津国环(天****公司 | |||||||||||||||||||||||||||||||||||||||||||||||||||||||||||||||||||||||||||
| 投资总概算 | 3000万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3 | 比例 | 2.67% | |||||||||||||||||||||||||||||||||||||||||||||||||||||||||||||||||||||||||
| 实际总概算 | 3000万 | 环保投资 | 93 | 比例 | 3.1% |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法规文件 (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 (3)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施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 |||||||||||||||||||||||||||||||||||||||||||||||||||||||||||||||||||||||||||||
| | (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 113号); (7)环境保护部令《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8****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9****保护局《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6月; (2****行政审批局《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宁审批环[2023]40号,2023年7月31日。 3、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监测报告(H****20347A); (2)****排污许可证:911********101879A001P,2025年9月26日。 (3)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表1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注: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1“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 排气筒P1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为30m,本项目排气筒P1高35m,满足其要求。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m,本项目排气筒P1高35m,满足其要求。 表2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中表1-13**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项目所属功能区类别为3类。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A)
4、固体废物标准 营运期生活垃圾应按照《**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2020年7月29日)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有关规定。 | |||||||||||||||||||||||||||||||||||||||||||||||||||||||||||||||||||||||||||||
| 1项目地理位置 ****成立于2007年7月,企业选址于**市**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西。中心经纬度: N 39°16′35.513″,E 117°24′36.495″。本项目厂区东侧、南侧均为**市****公司,****园区道路为农田,****园区闲置厂房。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 2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对西厂区进行改建,总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的闲置生产设备,以及购置喷雾安装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采用塔拉粉、甲醇和乙酸乙酯等原料,建设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项目,所得产品用作饲料添加剂。本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工程内容及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表5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3生产组织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制,每班8h。本项目工序年生产时间如下表所示。 表6 主要产污工序工作时长一览表 单位:h
4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单宁酸,共三种类型产品,单宁酸含量以干基计,分别为产品Ⅰ(干基含量57%-),产品Ⅱ(干基含量65%),产品Ⅲ(干基含量75%),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 表7 本项目产品方案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及辅助生产设备安装情况详见下表。 表8 主要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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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6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验收阶段,由于产品Ⅱ由醇提工艺改为水提工艺,提取溶剂由甲醇改为水,企业甲醇年用量减少。 表9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7水平衡 7.1给水 本项目验收阶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系统用水、循环冷却水、冷冻水等。 本项目验收阶段新鲜水用量合计为26.467m3/d(7940.1m3/a)。 7.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冻水和循环冷却水均定期补充不外排,生产系统排水去向为产品、残渣和水蒸气。本项目验收阶段废水排放量为0.405t/d(121.5m3/a)。生活污水经厂****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本项目验收阶段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图1 本项目验收阶段给排水情况 单位m3/d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工艺流程概述: 1、产品Ⅰ、Ⅲ生产工艺 图2 产品Ⅰ、Ⅲ生产工艺总流程图 注:G1:颗粒物;G2:甲醇;G3:甲醇;G4:甲醇;G5:甲醇、乙酸乙酯;G6:甲醇、乙酸乙酯;G7:甲醇、乙酸乙酯;G8:乙酸乙酯;G9:颗粒物、乙酸乙酯;G10:乙酸乙酯;G11: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S4:除尘灰 (1)投料、提取工艺 图3 投料、提取工艺示意图 注:G1:颗粒物;G2:甲醇;S1:残渣;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S4:除尘灰 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塔拉粉均为袋装,采用天车运至提取釜进行投料,甲醇溶液通过泵从车间外的甲醇储罐内泵入内,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塔拉粉投入料槽及投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P1排放。 提取工艺: 每个提取釜内,每批塔拉粉均用甲醇溶液(纯度为90%)浸泡三次。 提取初始阶段: 第一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将甲醇溶液30吨从甲醇储罐泵入,泵入第一次甲醇溶液后,提取釜1需投入10吨塔拉粉,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然后停搅拌,静置1小时分层,上清液由过滤泵打入过滤器,输送过程全密闭。上清液经过滤器分离后,液体泵入提取液储罐用于蒸馏,固体及滤饼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 第二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再次将甲醇30吨溶液从甲醇储罐泵入。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然后停搅拌,静置1小时分层,上清液由泵泵入提取釜2中作为提取釜2的塔拉粉的第一次提取,输送过程全密闭。 第三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再次将甲醇溶液30吨从甲醇储罐泵入;同时,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这次保温后,提取釜1中残留物质通过泵泵入离心机进行离心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此时,提取釜1在做第三次提取时,提取釜2正在做第一次提取步骤。离心处理的滤液泵入提取釜2作为提取釜2塔拉粉的第二次提取。滤渣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 提取釜1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上文的第一次提取步骤;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1再次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提取釜2再次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三次提取;提取釜3泵入提取釜2上一釜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一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1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三次提取;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一次提取;提取釜3泵入提取釜2上一釜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3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第三次提取,提取釜1泵入提取釜3上一釜的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第二次提取,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的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后提取工序进入稳定态。 提取稳定态: 生产系统循环后,本项目每个提取釜的第一次提取的上清液都需通过过滤器处理,上清液经过滤器分离后,液体泵入提取液储罐用于蒸馏,固体及滤饼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每个提取釜的第二次提取后的上清液均作为下一个提取釜的第一次提取,每个提取釜的第三次提取需泵入新的甲醇溶液,第三次提取后,均通过离心过滤装置处理,滤液作为下一提取釜的第二次提取,滤渣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提取釜之间的周转利用滤液罐和单个提取釜进行,提取釜之间不同时进行周转。 本项目提取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2)薄膜蒸发工艺 图4 薄膜蒸发工艺示意图 注:G3: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本项目将提取液从提取液储罐泵入薄膜蒸发器,常压蒸馏,通过阀门控制流量,蒸发的甲醇经薄膜蒸发器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甲醇储罐,薄膜蒸发器产生的液体即粗品泵入2个粗品储罐后用于甲醇蒸馏釜蒸馏,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薄膜蒸发工艺中产生的甲醇经薄膜蒸发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外甲醇储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3)精制工艺 注:G5: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5 精制工艺示意图 乙酸乙酯精制原理: 由于粗品储罐溶液中各组分(单宁酸、鞣花酸、没食子酸、糖)在乙酸乙酯和甲醇水溶液中的溶解性不一样,单宁酸和鞣花酸更易溶于乙酸乙酯,没食子酸和糖更易溶于甲醇水溶液,因此利用这个原理,可以用乙酸乙酯精制产品。 本项目将粗品储罐2的溶液以及末端冷凝回收储罐的溶液泵入精制釜,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向精制釜泵入水和乙酸乙酯溶液,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泵入上述物质后在精制釜内搅拌,搅拌后50℃保温1小时,静置分层,上层为乙酸乙酯层,含有少量甲醇,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为≈97:3。下层为水层,含有大部分甲醇和少量乙酸乙酯,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约为≈8:92。下层由泵泵入甲醇蒸馏釜用于产品Ⅰ蒸馏工艺(与产品Ⅱ型共用,分时段打入),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由于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还有较多乙酸乙酯,可以优先将乙酸乙酯蒸出),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1储罐。前馏分1用于下一批的精制。上层(乙酸乙酯层)由泵入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用于乙酸乙酯浓缩工艺。 本项目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废气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4)产品Ⅰ蒸馏工艺 注:G6: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6 产品Ⅰ蒸馏工艺示意图 精制釜精制分层后的下层液及水层泵入甲醇蒸馏釜,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水层含有大部分甲醇和少量乙酸乙酯,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约为≈8:92。****中心相应装置对塔顶温度进行控制,由于, 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共沸物还有较多乙酸乙酯,可以优先将乙酸乙酯蒸出),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1储罐。前馏分1用于下一批的精制。温度逐渐升高,当塔顶温度达到甲醇沸点64.6℃时,大部分乙酸乙酯已经蒸出,将收集切换至前馏分2储罐。继续收集半小时,温度不变,将乙酸乙酯全部蒸出,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2储罐。前馏分2储罐的甲醇溶液回流于甲醇蒸馏釜,用于下一批的甲醇蒸馏。乙酸乙酯蒸出后,塔顶温度在64.6℃至70℃之间时,将粗品中残留的少量甲醇蒸出,蒸出的甲醇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回流罐回流于甲醇蒸馏釜顶端的精馏塔进行蒸馏,一部分进入车间外的甲醇溶液储罐,大于70度时,粗品中残留的少量甲醇蒸出,蒸出的甲醇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进入含水甲醇罐后回流于甲醇蒸馏釜,用于下一批的甲醇蒸馏。甲醇蒸馏釜蒸馏产生的液体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至50℃,即为产品Ⅰ型,密闭连接至吨桶,人工外送至成品暂存区暂存。 本项目产品Ⅰ蒸馏工艺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外甲醇储罐、车间内的含水甲醇罐、回流罐、前馏分1储罐和前馏分2储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5)乙酸乙酯浓缩工艺 注:G7: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7 乙酸乙酯浓缩工艺示意图 精制釜精制分层后的上层液及乙酸乙酯层泵入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负压(约-0.05MPa)蒸馏,通过阀门控制流量,蒸发的甲醇、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乙酸乙酯储罐,薄膜蒸发器产生的液体即浓缩液泵入的浓缩液储罐后用于乙酸乙酯蒸馏釜的蒸馏。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上层的乙酸乙酯层中含有少量甲醇,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为≈97:3,由于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共沸物还有较多甲醇,可以优先将甲醇蒸出),随着蒸馏过程越来越长,甲醇将全部蒸发。 本项目乙酸乙酯浓缩工艺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6)乙酸乙酯蒸馏工艺 注:G8: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8 乙酸乙酯蒸馏工艺示意图 本项目将浓缩液储罐的溶液泵入乙酸乙酯蒸馏釜中,同时向乙酸乙酯蒸馏釜泵入水,再次加热蒸馏,负压-0.06MPa左右,将釜内乙酸乙酯全部蒸出,蒸出的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蒸馏釜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泵入乙酸乙酯接受罐,静置分层,接受罐内水层泵入乙酸乙酯蒸馏釜继续蒸馏,乙酸乙酯层泵入乙酸乙酯储罐。乙酸乙酯蒸馏釜蒸馏产生的液体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至50℃,泵入精品储罐,由精品泵泵入喷雾干燥装置干燥,以上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乙酸乙酯蒸馏工艺中产生的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蒸馏釜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泵入乙酸乙酯接受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7)喷雾干燥工艺 注:G9:颗粒物、乙酸乙酯;G10: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9 喷雾干燥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精品储罐的精品溶液通过精品泵泵入喷雾干燥装置中进行加热,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采用鼓风机进行鼓风,采用蒸汽和电进行加热,加热温度为200℃(先用蒸汽加热至150度后再用电加热至200度左右),加热产生的废气经喷雾干燥装置自带的双层旋风除尘装置进行固气分离,分离的气体颗粒物、乙酸乙酯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分离的固体即为本项目Ⅲ型产品,分离的固体直接采用包装袋密闭连接至旋风除尘器的下料口,中间无间隙。 (8)残渣干燥工艺 提取工艺产生的残渣通过密闭传送系统传送至干燥机上方进行投料,其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干燥机上方的侧吸罩+三面软帘收集后通过管道至末端冷凝器进行处理;干燥机采用蒸汽加热,干燥温度为60-80度,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干燥机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甲醇溶液储罐,剩余的废气与残渣干燥工序进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残渣落入包装袋产生的废气通过干燥机底部夹层的呼吸口连接管道至干燥机侧方进入干燥机内部继续干燥,连接过程全密闭。 注:G11: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10 残渣干燥工艺流程图 2、产品Ⅱ生产工艺 图11 产品Ⅱ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1)提取工艺 投料后每批塔拉粉用自来水(或母液)提取三次,第一次提取后,离心过滤(两级),滤液进入蒸馏浓缩工段,滤饼做第二次提取,离心过滤(两级)后,滤液用于下一锅的第一次提取;滤饼做第三次提取,离心过滤(两级)后,滤液用于下一锅第二次提取,滤饼外送处理或晾干。以此类推,每锅的第一次母液浓缩,浓缩液为产品(65%规格),浓缩出水回用;后两次提取母液用于下一锅第一、二次套用,第三次用回收水(浓缩出水)和自来水提取。 第一次提取:在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放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滤液,约40 吨),开启搅拌,由天车将10 吨塔拉粉投入釜中。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一提泵打入离心机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一提母液泵打入一次碟片离心机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液储罐(每批约37 吨,浓度18%左右),待蒸馏,一级二级滤饼落入提取釜进行二次提取,约2 小时完成。 第二次提取:在第一次提取连离心过滤结束后,滤饼全部落入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放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滤液,约40 吨),开启搅拌。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二提泵(与三提共用)打入二三次卧螺离心机(与三提共用)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二提母液泵(与三提共用)打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与三提共用)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釜中,做下一锅一次提取使用,一级二级滤饼落入提取釜进行三次提取,约2 小时完成。 第三次提取:在第二次提取连离心过滤结束后,滤饼全部落入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使用蒸馏回收水,由回收水泵打入,不够时补充自来水,共40 吨),开启搅拌。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三提泵(与二提共用)打入二三次卧螺离心机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三提母液泵(与二提共用)打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与二提共用)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釜中,做下一锅二次提取使用,一级滤饼落入残渣传送带中,二级滤饼落入三次二级滤渣缓冲罐,一级二级滤饼S1外送处理或转入晾晒场晾晒(每批约13 吨)。约2 小时完成。 (2)蒸馏工艺 开启MVR 蒸馏系统,开启提取液泵,将提取液储罐的滤液打入MVR;流量控制在4.5t/h 左右,出水速度3t/h 左右,将料液浓度由18%浓缩至60%左右。蒸出水分流入回收水储罐,用于下一锅提取套用,浓缩液由浓缩液中转泵打入浓缩液储罐,由浓缩液泵打入吨桶包装。得到65%(干基)的单宁酸产品。 提取釜 压滤机 新增水提工艺设备 薄膜蒸发器 蒸馏釜 喷雾干燥 残渣干燥 罐区 | ||||||||||||||||||||||||||||||||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料变化:为节约生产成本,产品Ⅱ由醇提工艺改为水提工艺,提取溶剂由甲醇改为水,企业甲醇年用量减少。 (2)生产工艺设备变化:新增1套水提工艺设备用于产品Ⅱ的提取;新增1套MVR蒸馏系统用于产品Ⅱ的蒸馏,蒸出的水回用于生产,简化生产流程,提高蒸馏能效。喷雾干燥工艺设备由1套大喷雾干燥装置变更为2台小喷雾干燥装置,原环评喷雾干燥装置的生产能力为5 t/h,实际2台小喷雾干燥装置的生产能力为2 t/h +3 t/h =5t/h,总生产能力未增加。工艺设备变动后,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企业的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3)环保措施变化: ①喷雾干燥工艺处增加1套布袋除尘器。变动后收集效果和处理能力未降低;喷雾干燥工艺废气密闭收集,不会导致无组织废气增加。 ②排气筒P1高度由原环评的30m加高至35m,向有利于环保的方向变更。 表10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根据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本次验收工程的建设地点、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上述变化主要为原辅材料(有机溶剂使用量减少)、部分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改变,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不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向有利于环保的方向变更。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不涉及不予验收的重大变动。 |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气 (1)塔拉粉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 (2)生产系统(提取、薄膜蒸发、产品Ⅱ蒸馏、精制、产品Ⅰ蒸馏、乙酸乙酯浓缩、乙酸乙酯蒸馏)废气与储罐、中间罐进料废气、残渣干燥、残渣干燥进料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3)喷雾干燥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主要废气治理设施照片如下所示: 末端二级冷凝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吸附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喷雾干燥布袋除尘器1 喷雾干燥布袋除尘器2 2、废水 本项目验收阶段生活污水****园区市政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新增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泵、离心机、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从而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15 本项目验收阶段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本项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开存放。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为40m2。危险废物按类别分区存放。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设置了防风、防雨、防渗等环保设施,危废间所处场地地面为水泥,并设置警示标示。危险废物交由******公司进行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管理。 危废暂存间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内托盘 本项目验收阶段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16 本项目验收阶段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5、其他环保措施 5.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目前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8****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221-2023-052-M,见附件。 (2)厂区、车间、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原辅料分区存放,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泄漏托盘,储罐设置围堰。 (3)在车间廊道、仓库等位置均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照片如下: 干粉灭火器 危废暂存间防泄漏托盘 滤液罐围堰 甲醇储罐围堰 乙酸乙酯储罐围堰 地下应急水池 5.3排污口规范化 ****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公布的《**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1)本项目验收阶段包括1处废气排放口,设置了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2)厂区设置一个污水总排放口,并于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3)固定废物贮存处置场实行规范化整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专用堆放场地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排气筒P1标识牌 P1-采样口 污水总排口及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内-制度上墙 5.4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九、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14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目前,****已经完成了排污登记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9月2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1879A001P。 5.5环保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7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工程中主体工程与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照环评报告中的环保要求,实际建成后的落实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8 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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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本项目拟建地区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适宜。拟建项目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弃物可得到综合利用及合理处置。拟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23年7月31日,****审批局出具《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宁审批环[2023]40号),详情见附件。 |
|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表19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表20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厂界噪声监测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规定的测量方法。 (1)废气监测仪器 表21 废气监测仪器
(2)废水监测仪器 表22 废水监测分析仪器
(3)噪声监测仪器 表23 噪声监测仪器
参加本项目验收监测的技术人员均具备所承担监测任务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所有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废气监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废水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第五部分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时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的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
|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废气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4 废气监测方案
注:1#布袋除尘器进口处有多股废气管道接入,不具备监测条件; 2#布袋除尘器、3#布袋除尘器均为喷雾干燥工艺配套除尘装置,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开监测口会漏风,影响产品的生产,因此无法监测布袋除尘器进口。 2、废水排放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废水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5 废水监测方案
3、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厂界噪声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6 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注: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 ||||||||||||||||||||||||||||||||||||||||||||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及辅助设备、环保设施等全部正常运转,各主要污染工序均正常生产、排污,治理设施等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 |||||||||||||||||||||||||||||||||||||||||||||||||||||||||||||||||||||||||||||||||||||||||||||||||||||||||||||||||||||||||||||||||||||||||||||||||||||||||||||||||||||||||||||||||||||||||||||||||||||||||||||||||||||||||||||||||||||||||||||||||||||||||||||||||||||||||||||||||||||||||||||||||||||||||||||||||||||||||||||||||||||||||||||||||||||||||||||||||||||||||||||||||||||||||||||||||||||||||||||||||||||||||||||||||||||||||||||||||||||||||||||||||||||||
| 验收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7 P1排气筒废气(涂布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净化效率为72.6%。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8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表29 厂房外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厂房外1m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0 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 单位:mg/L(pH 除外)
由上表可知,企业废水总排口处pH值、SS、BOD5、CODcr、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DB12/ 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1 噪声监测结果
注: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由上表可知,验收期间本项目西、南、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的VOCs,及废水中的COD、氨氮。由于目前污染物总量控制不再考核SO2、总磷、总氮,本报告不再计算以上几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总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G=∑Q×N×10-3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Q:各工位有组织排放平均排放速率之和(公斤/小时) 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G=C×Q×10-6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C:排放浓度(毫克/升) Q:废水年排放量(立方米/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工况达75%。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如下所示。 表32 废气污染物总量统计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VOCs总量不新增。由上表可知,本项目VOCs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预测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表33 废水污染物总量统计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COD、氨氮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批复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
| 环境管理检查(包括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机构、管理制度检查 公司设有专职环保人员,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管理。 3、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4、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34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5、本项目日常监测计划 表35 本项目日常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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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造甲城镇造甲村城村西。本项目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宁审批环[2023]40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西厂区进行改建,利用现有车间的闲置生产设备,以及购置喷雾安装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采用塔拉粉、甲醇和乙酸乙酯等原料,建设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项目,所得产品用作饲料添加剂。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本项目验收阶段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了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外1m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废水总排口处pH值、SS、BOD5、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DB12/ 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三级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西、南、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废分子筛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包****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分子筛定期交给供应商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残渣经危废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生物质原料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工程运营期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总量控制 (5)排污许可 公司已经完成了排污登记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9月2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1879A001P。 4、环境管理检查 公司设有专职环保人员,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管理。本项目验收阶段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5、结论 本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认真核查讨论,经逐一对照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建设项目名称 |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 |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
| 建设地点 | **市**区造甲城镇造甲村城村西 | |||||||||||||||||||||||||||||||||||||||||||||||||||||||||||||||||||||||||||||
| 主要产品名称 | 单宁酸 |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8000吨单宁酸(干基) |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8000吨单宁酸(干基) |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3年6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5年5~7月 | |||||||||||||||||||||||||||||||||||||||||||||||||||||||||||||||||||||||||||
| 调试时间 | 2025年9月1~30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21日 |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审批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鑫津国环(天****公司 | |||||||||||||||||||||||||||||||||||||||||||||||||||||||||||||||||||||||||||
| 投资总概算 | 3000万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83 | 比例 | 2.67% | |||||||||||||||||||||||||||||||||||||||||||||||||||||||||||||||||||||||||
| 实际总概算 | 3000万 | 环保投资 | 93 | 比例 | 3.1% | |||||||||||||||||||||||||||||||||||||||||||||||||||||||||||||||||||||||||
| 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法规文件 (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 (3)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施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公告2018年第9号); (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 |||||||||||||||||||||||||||||||||||||||||||||||||||||||||||||||||||||||||||||
| | (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 113号); (7)环境保护部令《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8****保护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9****保护局《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6月; (2****行政审批局《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宁审批环[2023]40号,2023年7月31日。 3、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监测报告(H****20347A); (2)****排污许可证:911********101879A001P,2025年9月26日。 (3)其它相关工程资料。 |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表1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注: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1“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 排气筒P1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为30m,本项目排气筒P1高35m,满足其要求。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m,本项目排气筒P1高35m,满足其要求。 表2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中表1-13**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本项目所属功能区类别为3类。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A)
4、固体废物标准 营运期生活垃圾应按照《**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2020年7月29日)中相关要求进行妥善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有关规定。 | |||||||||||||||||||||||||||||||||||||||||||||||||||||||||||||||||||||||||||||
| 1项目地理位置 ****成立于2007年7月,企业选址于**市**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西。中心经纬度: N 39°16′35.513″,E 117°24′36.495″。本项目厂区东侧、南侧均为**市****公司,****园区道路为农田,****园区闲置厂房。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 2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对西厂区进行改建,总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的闲置生产设备,以及购置喷雾安装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采用塔拉粉、甲醇和乙酸乙酯等原料,建设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项目,所得产品用作饲料添加剂。本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工程内容及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表5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3生产组织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制,每班8h。本项目工序年生产时间如下表所示。 表6 主要产污工序工作时长一览表 单位:h
4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为单宁酸,共三种类型产品,单宁酸含量以干基计,分别为产品Ⅰ(干基含量57%-),产品Ⅱ(干基含量65%),产品Ⅲ(干基含量75%),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 表7 本项目产品方案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及辅助生产设备安装情况详见下表。 表8 主要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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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6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验收阶段,由于产品Ⅱ由醇提工艺改为水提工艺,提取溶剂由甲醇改为水,企业甲醇年用量减少。 表9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7水平衡 7.1给水 本项目验收阶段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系统用水、循环冷却水、冷冻水等。 本项目验收阶段新鲜水用量合计为26.467m3/d(7940.1m3/a)。 7.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冻水和循环冷却水均定期补充不外排,生产系统排水去向为产品、残渣和水蒸气。本项目验收阶段废水排放量为0.405t/d(121.5m3/a)。生活污水经厂****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本项目验收阶段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图1 本项目验收阶段给排水情况 单位m3/d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工艺流程概述: 1、产品Ⅰ、Ⅲ生产工艺 图2 产品Ⅰ、Ⅲ生产工艺总流程图 注:G1:颗粒物;G2:甲醇;G3:甲醇;G4:甲醇;G5:甲醇、乙酸乙酯;G6:甲醇、乙酸乙酯;G7:甲醇、乙酸乙酯;G8:乙酸乙酯;G9:颗粒物、乙酸乙酯;G10:乙酸乙酯;G11: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S4:除尘灰 (1)投料、提取工艺 图3 投料、提取工艺示意图 注:G1:颗粒物;G2:甲醇;S1:残渣;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S4:除尘灰 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塔拉粉均为袋装,采用天车运至提取釜进行投料,甲醇溶液通过泵从车间外的甲醇储罐内泵入内,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塔拉粉投入料槽及投料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P1排放。 提取工艺: 每个提取釜内,每批塔拉粉均用甲醇溶液(纯度为90%)浸泡三次。 提取初始阶段: 第一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将甲醇溶液30吨从甲醇储罐泵入,泵入第一次甲醇溶液后,提取釜1需投入10吨塔拉粉,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然后停搅拌,静置1小时分层,上清液由过滤泵打入过滤器,输送过程全密闭。上清液经过滤器分离后,液体泵入提取液储罐用于蒸馏,固体及滤饼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 第二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再次将甲醇30吨溶液从甲醇储罐泵入。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然后停搅拌,静置1小时分层,上清液由泵泵入提取釜2中作为提取釜2的塔拉粉的第一次提取,输送过程全密闭。 第三次提取:在提取釜1中,用泵再次将甲醇溶液30吨从甲醇储罐泵入;同时,开启搅拌,然后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60℃左右,保温1小时,这次保温后,提取釜1中残留物质通过泵泵入离心机进行离心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此时,提取釜1在做第三次提取时,提取釜2正在做第一次提取步骤。离心处理的滤液泵入提取釜2作为提取釜2塔拉粉的第二次提取。滤渣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 提取釜1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上文的第一次提取步骤;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1再次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提取釜2再次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三次提取;提取釜3泵入提取釜2上一釜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一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1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其第三次提取;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一次提取;提取釜3泵入提取釜2上一釜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其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 提取釜3泵入甲醇溶液30吨进行第三次提取,提取釜1泵入提取釜3上一釜的第二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第二次提取,提取釜2泵入提取釜1上一釜的第三次提取的上清液进行第二次提取。每次提取过程与初始状态相应的提取工序一致。后提取工序进入稳定态。 提取稳定态: 生产系统循环后,本项目每个提取釜的第一次提取的上清液都需通过过滤器处理,上清液经过滤器分离后,液体泵入提取液储罐用于蒸馏,固体及滤饼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每个提取釜的第二次提取后的上清液均作为下一个提取釜的第一次提取,每个提取釜的第三次提取需泵入新的甲醇溶液,第三次提取后,均通过离心过滤装置处理,滤液作为下一提取釜的第二次提取,滤渣泵入残渣干燥工艺的干燥机内,在残渣干燥工艺进行加工处理,输送过程全密闭。提取釜之间的周转利用滤液罐和单个提取釜进行,提取釜之间不同时进行周转。 本项目提取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2)薄膜蒸发工艺 图4 薄膜蒸发工艺示意图 注:G3: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本项目将提取液从提取液储罐泵入薄膜蒸发器,常压蒸馏,通过阀门控制流量,蒸发的甲醇经薄膜蒸发器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甲醇储罐,薄膜蒸发器产生的液体即粗品泵入2个粗品储罐后用于甲醇蒸馏釜蒸馏,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薄膜蒸发工艺中产生的甲醇经薄膜蒸发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外甲醇储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3)精制工艺 注:G5: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5 精制工艺示意图 乙酸乙酯精制原理: 由于粗品储罐溶液中各组分(单宁酸、鞣花酸、没食子酸、糖)在乙酸乙酯和甲醇水溶液中的溶解性不一样,单宁酸和鞣花酸更易溶于乙酸乙酯,没食子酸和糖更易溶于甲醇水溶液,因此利用这个原理,可以用乙酸乙酯精制产品。 本项目将粗品储罐2的溶液以及末端冷凝回收储罐的溶液泵入精制釜,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向精制釜泵入水和乙酸乙酯溶液,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泵入上述物质后在精制釜内搅拌,搅拌后50℃保温1小时,静置分层,上层为乙酸乙酯层,含有少量甲醇,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为≈97:3。下层为水层,含有大部分甲醇和少量乙酸乙酯,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约为≈8:92。下层由泵泵入甲醇蒸馏釜用于产品Ⅰ蒸馏工艺(与产品Ⅱ型共用,分时段打入),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由于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还有较多乙酸乙酯,可以优先将乙酸乙酯蒸出),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1储罐。前馏分1用于下一批的精制。上层(乙酸乙酯层)由泵入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用于乙酸乙酯浓缩工艺。 本项目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废气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4)产品Ⅰ蒸馏工艺 注:G6: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6 产品Ⅰ蒸馏工艺示意图 精制釜精制分层后的下层液及水层泵入甲醇蒸馏釜,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水层含有大部分甲醇和少量乙酸乙酯,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约为≈8:92。****中心相应装置对塔顶温度进行控制,由于, 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共沸物还有较多乙酸乙酯,可以优先将乙酸乙酯蒸出),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1储罐。前馏分1用于下一批的精制。温度逐渐升高,当塔顶温度达到甲醇沸点64.6℃时,大部分乙酸乙酯已经蒸出,将收集切换至前馏分2储罐。继续收集半小时,温度不变,将乙酸乙酯全部蒸出,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存储于前馏分2储罐。前馏分2储罐的甲醇溶液回流于甲醇蒸馏釜,用于下一批的甲醇蒸馏。乙酸乙酯蒸出后,塔顶温度在64.6℃至70℃之间时,将粗品中残留的少量甲醇蒸出,蒸出的甲醇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回流罐回流于甲醇蒸馏釜顶端的精馏塔进行蒸馏,一部分进入车间外的甲醇溶液储罐,大于70度时,粗品中残留的少量甲醇蒸出,蒸出的甲醇经甲醇蒸馏釜二级冷凝器处理后进入含水甲醇罐后回流于甲醇蒸馏釜,用于下一批的甲醇蒸馏。甲醇蒸馏釜蒸馏产生的液体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至50℃,即为产品Ⅰ型,密闭连接至吨桶,人工外送至成品暂存区暂存。 本项目产品Ⅰ蒸馏工艺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经甲醇蒸馏釜的二级冷凝器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外甲醇储罐、车间内的含水甲醇罐、回流罐、前馏分1储罐和前馏分2储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5)乙酸乙酯浓缩工艺 注:G7:甲醇、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7 乙酸乙酯浓缩工艺示意图 精制釜精制分层后的上层液及乙酸乙酯层泵入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负压(约-0.05MPa)蒸馏,通过阀门控制流量,蒸发的甲醇、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薄膜蒸发器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乙酸乙酯储罐,薄膜蒸发器产生的液体即浓缩液泵入的浓缩液储罐后用于乙酸乙酯蒸馏釜的蒸馏。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上层的乙酸乙酯层中含有少量甲醇,乙酸乙酯:甲醇含量比为≈97:3,由于甲醇和乙酸乙酯共沸,共沸温度62.3℃,共沸物质量比例乙酸乙酯:甲醇=56:44,所以先收集共沸物(共沸物还有较多甲醇,可以优先将甲醇蒸出),随着蒸馏过程越来越长,甲醇将全部蒸发。 本项目乙酸乙酯浓缩工艺中产生的甲醇、乙酸乙酯经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6)乙酸乙酯蒸馏工艺 注:G8: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8 乙酸乙酯蒸馏工艺示意图 本项目将浓缩液储罐的溶液泵入乙酸乙酯蒸馏釜中,同时向乙酸乙酯蒸馏釜泵入水,再次加热蒸馏,负压-0.06MPa左右,将釜内乙酸乙酯全部蒸出,蒸出的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蒸馏釜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泵入乙酸乙酯接受罐,静置分层,接受罐内水层泵入乙酸乙酯蒸馏釜继续蒸馏,乙酸乙酯层泵入乙酸乙酯储罐。乙酸乙酯蒸馏釜蒸馏产生的液体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至50℃,泵入精品储罐,由精品泵泵入喷雾干燥装置干燥,以上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乙酸乙酯蒸馏工艺中产生的乙酸乙酯经乙酸乙酯蒸馏釜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泵入乙酸乙酯接受罐,剩余的气体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冷凝液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 (7)喷雾干燥工艺 注:G9:颗粒物、乙酸乙酯;G10:乙酸乙酯;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9 喷雾干燥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精品储罐的精品溶液通过精品泵泵入喷雾干燥装置中进行加热,管道输送过程全密闭,采用鼓风机进行鼓风,采用蒸汽和电进行加热,加热温度为200℃(先用蒸汽加热至150度后再用电加热至200度左右),加热产生的废气经喷雾干燥装置自带的双层旋风除尘装置进行固气分离,分离的气体颗粒物、乙酸乙酯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分离的固体即为本项目Ⅲ型产品,分离的固体直接采用包装袋密闭连接至旋风除尘器的下料口,中间无间隙。 (8)残渣干燥工艺 提取工艺产生的残渣通过密闭传送系统传送至干燥机上方进行投料,其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干燥机上方的侧吸罩+三面软帘收集后通过管道至末端冷凝器进行处理;干燥机采用蒸汽加热,干燥温度为60-80度,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干燥机的冷凝器二级冷凝后流入车间外的甲醇溶液储罐,剩余的废气与残渣干燥工序进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残渣落入包装袋产生的废气通过干燥机底部夹层的呼吸口连接管道至干燥机侧方进入干燥机内部继续干燥,连接过程全密闭。 注:G11:甲醇;S2:废过滤棉;S3:废活性炭。 图10 残渣干燥工艺流程图 2、产品Ⅱ生产工艺 图11 产品Ⅱ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1)提取工艺 投料后每批塔拉粉用自来水(或母液)提取三次,第一次提取后,离心过滤(两级),滤液进入蒸馏浓缩工段,滤饼做第二次提取,离心过滤(两级)后,滤液用于下一锅的第一次提取;滤饼做第三次提取,离心过滤(两级)后,滤液用于下一锅第二次提取,滤饼外送处理或晾干。以此类推,每锅的第一次母液浓缩,浓缩液为产品(65%规格),浓缩出水回用;后两次提取母液用于下一锅第一、二次套用,第三次用回收水(浓缩出水)和自来水提取。 第一次提取:在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放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滤液,约40 吨),开启搅拌,由天车将10 吨塔拉粉投入釜中。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一提泵打入离心机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一提母液泵打入一次碟片离心机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液储罐(每批约37 吨,浓度18%左右),待蒸馏,一级二级滤饼落入提取釜进行二次提取,约2 小时完成。 第二次提取:在第一次提取连离心过滤结束后,滤饼全部落入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放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滤液,约40 吨),开启搅拌。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二提泵(与三提共用)打入二三次卧螺离心机(与三提共用)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二提母液泵(与三提共用)打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与三提共用)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釜中,做下一锅一次提取使用,一级二级滤饼落入提取釜进行三次提取,约2 小时完成。 第三次提取:在第二次提取连离心过滤结束后,滤饼全部落入提取釜中,用流量计放入40 吨自来水(第二锅开始,则使用蒸馏回收水,由回收水泵打入,不够时补充自来水,共40 吨),开启搅拌。开启蒸汽阀加热,将釜内温度控制在50℃左右,保温1 小时,然后离心过滤,由三提泵(与二提共用)打入二三次卧螺离心机连续过滤;一级滤液经三提母液泵(与二提共用)打入二三次碟片离心机(与二提共用)连续过滤,二级滤液进入提取釜中,做下一锅二次提取使用,一级滤饼落入残渣传送带中,二级滤饼落入三次二级滤渣缓冲罐,一级二级滤饼S1外送处理或转入晾晒场晾晒(每批约13 吨)。约2 小时完成。 (2)蒸馏工艺 开启MVR 蒸馏系统,开启提取液泵,将提取液储罐的滤液打入MVR;流量控制在4.5t/h 左右,出水速度3t/h 左右,将料液浓度由18%浓缩至60%左右。蒸出水分流入回收水储罐,用于下一锅提取套用,浓缩液由浓缩液中转泵打入浓缩液储罐,由浓缩液泵打入吨桶包装。得到65%(干基)的单宁酸产品。 提取釜 压滤机 新增水提工艺设备 薄膜蒸发器 蒸馏釜 喷雾干燥 残渣干燥 罐区 | ||||||||||||||||||||||||||||||||
|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料变化:为节约生产成本,产品Ⅱ由醇提工艺改为水提工艺,提取溶剂由甲醇改为水,企业甲醇年用量减少。 (2)生产工艺设备变化:新增1套水提工艺设备用于产品Ⅱ的提取;新增1套MVR蒸馏系统用于产品Ⅱ的蒸馏,蒸出的水回用于生产,简化生产流程,提高蒸馏能效。喷雾干燥工艺设备由1套大喷雾干燥装置变更为2台小喷雾干燥装置,原环评喷雾干燥装置的生产能力为5 t/h,实际2台小喷雾干燥装置的生产能力为2 t/h +3 t/h =5t/h,总生产能力未增加。工艺设备变动后,不新增污染物种类,企业的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3)环保措施变化: ①喷雾干燥工艺处增加1套布袋除尘器。变动后收集效果和处理能力未降低;喷雾干燥工艺废气密闭收集,不会导致无组织废气增加。 ②排气筒P1高度由原环评的30m加高至35m,向有利于环保的方向变更。 表10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根据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本次验收工程的建设地点、生产规模、产品方案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上述变化主要为原辅材料(有机溶剂使用量减少)、部分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改变,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不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向有利于环保的方向变更。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不涉及不予验收的重大变动。 |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气 (1)塔拉粉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 (2)生产系统(提取、薄膜蒸发、产品Ⅱ蒸馏、精制、产品Ⅰ蒸馏、乙酸乙酯浓缩、乙酸乙酯蒸馏)废气与储罐、中间罐进料废气、残渣干燥、残渣干燥进料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生产系统末端的二级冷凝器(末端设置喇叭口,套管)处理后储存于末端冷凝回流储罐用于精制工艺,剩余的不凝气经常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3)喷雾干燥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35m排气筒P1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主要废气治理设施照片如下所示: 末端二级冷凝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吸附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喷雾干燥布袋除尘器1 喷雾干燥布袋除尘器2 2、废水 本项目验收阶段生活污水****园区市政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新增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泵、离心机、以及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从而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15 本项目验收阶段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本项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开存放。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侧,面积约为40m2。危险废物按类别分区存放。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设置了防风、防雨、防渗等环保设施,危废间所处场地地面为水泥,并设置警示标示。危险废物交由******公司进行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运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管理。 危废暂存间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内托盘 本项目验收阶段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16 本项目验收阶段生产排污节点及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5、其他环保措施 5.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设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对各类环保治理措施的维护和定期检修。目前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8****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221-2023-052-M,见附件。 (2)厂区、车间、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原辅料分区存放,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泄漏托盘,储罐设置围堰。 (3)在车间廊道、仓库等位置均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照片如下: 干粉灭火器 危废暂存间防泄漏托盘 滤液罐围堰 甲醇储罐围堰 乙酸乙酯储罐围堰 地下应急水池 5.3排污口规范化 ****环保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文件公布的《**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1)本项目验收阶段包括1处废气排放口,设置了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2)厂区设置一个污水总排放口,并于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3)固定废物贮存处置场实行规范化整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专用堆放场地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排气筒P1标识牌 P1-采样口 污水总排口及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标识牌 危废暂存间内-制度上墙 5.4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九、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14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实施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目前,****已经完成了排污登记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9月2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1879A001P。 5.5环保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7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2)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工程中主体工程与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照环评报告中的环保要求,实际建成后的落实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8 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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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 本项目拟建地区具备建设的环境条件,选址适宜。拟建项目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可实现达标,固体废弃物可得到综合利用及合理处置。拟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23年7月31日,****审批局出具《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宁审批环[2023]40号),详情见附件。 |
|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表19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表20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厂界噪声监测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规定的测量方法。 (1)废气监测仪器 表21 废气监测仪器
(2)废水监测仪器 表22 废水监测分析仪器
(3)噪声监测仪器 表23 噪声监测仪器
参加本项目验收监测的技术人员均具备所承担监测任务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所有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废气监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373-2007)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 废水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噪声部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第五部分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时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的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
|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废气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4 废气监测方案
注:1#布袋除尘器进口处有多股废气管道接入,不具备监测条件; 2#布袋除尘器、3#布袋除尘器均为喷雾干燥工艺配套除尘装置,根据建设单位生产经验,开监测口会漏风,影响产品的生产,因此无法监测布袋除尘器进口。 2、废水排放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废水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5 废水监测方案
3、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本项目环保验收阶段厂界噪声监测方案详见下表,监测点位布置图见附图3。 表26 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注: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 ||||||||||||||||||||||||||||||||||||||||||||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及辅助设备、环保设施等全部正常运转,各主要污染工序均正常生产、排污,治理设施等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 |||||||||||||||||||||||||||||||||||||||||||||||||||||||||||||||||||||||||||||||||||||||||||||||||||||||||||||||||||||||||||||||||||||||||||||||||||||||||||||||||||||||||||||||||||||||||||||||||||||||||||||||||||||||||||||||||||||||||||||||||||||||||||||||||||||||||||||||||||||||||||||||||||||||||||||||||||||||||||||||||||||||||||||||||||||||||||||||||||||||||||||||||||||||||||||||||||||||||||||||||||||||||||||||||||||||||||||||||||||||||||||||||||||||
| 验收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7 P1排气筒废气(涂布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净化效率为72.6%。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8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表29 厂房外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厂房外1m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0 废水总排口监测结果 单位:mg/L(pH 除外)
由上表可知,企业废水总排口处pH值、SS、BOD5、CODcr、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DB12/ 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华成****公司于2025年10月20~21日对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1 噪声监测结果
注: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由上表可知,验收期间本项目西、南、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 |||||||||||||||||||||||||||||||||||||||||||||||||||||||||||||||||||||||||||||||||||||||||||||||||||||||||||||||||||||||||||||||||||||||||||||||||||||||||||||||||||||||||||||||||||||||||||||||||||||||||||||||||||||||||||||||||||||||||||||||||||||||||||||||||||||||||||||||||||||||||||||||||||||||||||||||||||||||||||||||||||||||||||||||||||||||||||||||||||||||||||||||||||||||||||||||||||||||||||||||||||||||||||||||||||||||||||||||||||||||||||||||||||||||
|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的VOCs,及废水中的COD、氨氮。由于目前污染物总量控制不再考核SO2、总磷、总氮,本报告不再计算以上几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总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G=∑Q×N×10-3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Q:各工位有组织排放平均排放速率之和(公斤/小时) N:全年计划生产时间(小时/年)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采用实际监测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G=C×Q×10-6 式中:G:排放总量(吨/年) C:排放浓度(毫克/升) Q:废水年排放量(立方米/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工况达75%。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如下所示。 表32 废气污染物总量统计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VOCs总量不新增。由上表可知,本项目VOCs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预测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表33 废水污染物总量统计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COD、氨氮实际排放总量低于环评批复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
| 环境管理检查(包括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境管理档案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2、环保机构、管理制度检查 公司设有专职环保人员,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管理。 3、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4、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34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一览表
5、本项目日常监测计划 表35 本项目日常监测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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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造甲城镇造甲村城村西。本项目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关于对****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宁审批环[2023]40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西厂区进行改建,利用现有车间的闲置生产设备,以及购置喷雾安装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采用塔拉粉、甲醇和乙酸乙酯等原料,建设年产8000吨/年单宁酸(干基)项目,所得产品用作饲料添加剂。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本项目验收阶段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了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要求;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外1m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废水总排口处pH值、SS、BOD5、COD、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DB12/ 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三级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东侧边界与其他企业共用围墙,不具备监测条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西、南、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废分子筛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包****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分子筛定期交给供应商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残渣经危废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生物质原料产品外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工程运营期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总量控制 (5)排污许可 公司已经完成了排污登记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9月26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1879A001P。 4、环境管理检查 公司设有专职环保人员,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管理。本项目验收阶段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5、结论 本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认真核查讨论,经逐一对照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