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专项名称 |
受益对象 |
设定依据 |
2024年执行数(万元) |
2025年预算数(万元) |
2025年资金使用情况 |
| 1 |
粮食生产发展补助资金 |
各企业和个人 |
武农〔2025〕27 号**** ****财政局 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2024年修订版)操作细则》的通知 |
4346.48 |
4204.85 |
支付2024年晚稻旱粮规模种植补贴、晚稻集中育供秧补贴资金1873.87万元;支付2025年武**粮油种植补助第三方面积核查采购项目64.88万元;支付2025年水稻育秧基质采购97.02万元;支付2024年水稻高产高效奖励44万元;支付武**油菜条播机推广项目补助1.4万元;支付武**2025年第一批粮油生产相关补助资金1964.44万元;支付水稻产业提升项目补助121万元;支付2025年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项目26.28万元;支付武**农作物病虫害智能监测点建设项目35.66万元;支付2024年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补助82.02万元;支付2024年度配方肥和农资店奖励50.68万元补助;支付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农作物种植补助17.37万元。 |
| 2 |
美丽乡村建设 |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有关农家乐经营主体 |
武农[2024]34号《武**未来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武委办发[2016]8号《****办公室****办公室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武政办[2024]48号《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2024年修订版)》 |
713.41 |
3512.28 |
支付2024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补助1160.05万元,支付**、桃溪**化站点设备质保金13.58万元,支付**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村建设补助1006.12万元,支付未来乡村建设补助1058.98万元,支付“五养时光”共同**美丽乡村带项目建设补助212.55万元,支付和美乡村先行片区规划费25万元,支付新认定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奖励资金36万元。 |
| 3 |
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
低收入农户及相关村集体 |
《****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乡村**局 ****财政厅 ******厅关于印发**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 )等 |
3181.684784 |
4340.055 |
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231.3631万元;支付异地搬迁项目972.4万元;支付雨露计划29.4万元;支付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113.952768万元;支付精准扶持增收57.51261万元;支付乡村特色产品销售推广28.908万元;支付小额信贷贴息0.664755万元;支付庭院经济535.284154万元;支付下茭道村外八仙自然村物业共富项目230万元;支付****基地建设项目20万元;****园区屋顶光伏共富项目20万元;支付马府****基地项目271万元;支付茶叶设备及精选设备生产线提升改造共富项目341万元;****基地项目135万元;支付武**道地药材全产业链乡村**综合试点项目1896.333726万元;支付钟丛村鱼药共生循环农业项目108万元;支付下圩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107万元;支付武**王****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项目74.16908万元,支付瓦窑头村红烂熳农创+民宿附属工程项目12.5万元。 |
| 4 |
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
各乡镇街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农业主体 |
武政办[2024]48号 ****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
2331.34595 |
1994.49 |
(1)支付2024年和2025年**农业博览、2024长三角餐饮食材展览、2025年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活动参展补助及获奖补助36.8万元; (2)支付第十五届**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特装设计搭建费、2025年**农业博览**专场推介费、2025**农业博览光地、特装、会刊等费用、2025年脱贫地区“土特产”走进长三角**专场暨精品品牌四季行展位费、武**优农好物年货市集活动费、2025年“武七味”杯药膳大赛服务费等活动费用105.332万元; (3)支付武**农业企业品牌推广补助和农产品销售补助116.0223万元; (4)支付农产品电商快递补助50万元; (5)支付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奖励和监测合格奖励88.25万元; (6)支付农业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费12.405万元; (7)支付武**农业特色产业奖补资金(药莲果桑茶)43.489986万元; (8)支付武**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补助189.35996万元; (9)支****基地建设项目补助59.69374万元; (10)支付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资金150.98万元; (11)支付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补助286.992万元; (12)支付武**农业“标准地”建设项目补助59.7438万元; (13)支付品****基地智能化大棚建设项目补助3.96695万元。 |
| 5 |
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专项资金 |
**畲族镇祝村、周处村、前湾村、上黄村、竹客村、东西村、乌漱村;泉溪**山村、兰芝村;新宅镇胡弄村;王宅镇上四保村、大路红村;白姆乡**村;三港乡石浦村;大溪口乡溪岭脚村、竹翠村;桃溪镇**村、上江村 |
浙财基〔2024〕23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 〔2024〕84 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
1244.984517 |
1550 |
2025年度农业农村产业(光储冷链建设)项目屋顶光伏及储能配套工程共计861.75万元,其中众****处理中心子项目中央资金480万元、省级资金16.872872万元;创新公司子项目364.877128万元。桃溪镇**村种蚕饲养共富项目县级资金119.5785万;贴**级资金3.745836万、2024****农场提升项目110.1万元、2025****农场提升项目143.15万元、项目工程检测委托费0.65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更新工作工程款34.02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档案入馆服务费用1.95706万元、资料打印费0.3825万元、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测绘费0.6996万元、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奖励资114.09472万元。 |
| 6 |
现代健康养殖 |
全县规模养殖户 |
武农〔2025〕27 号关于印发《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2024 年修订版)操作细则》的通知 |
1203.367827 |
1416.888 |
支付病死动物养殖环节无害化补助749.93万元,支付病死动物屠宰环节无害化补助40.9401万元,****屠宰场改造提升补助183.5万元,支付防疫物资(疫苗、消毒药、检测试剂等)26.3247万元,支付畜牧专员、协检员、第三方免疫服务费用99.8575万元,****养殖场“先打后补”46.9376万元,****养殖场良种补贴29.64万元,支付履坦集中检疫点租金4.8万元。 |
| 7 |
农业“双强行动”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关于印发《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2024 年修订版)操作细则》的通知;关于下达 2025 年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 2024 年武**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资金)的通知 |
1540.553233 |
942.19 |
支付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费补贴12.2625万元;支付农业机械年度免费实地检验委托费用3.505万元;****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尾款200万元(各100万元);支付武****羊圈养农艺****基地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支付武**清境茶叶农艺****基地项目补助资金50.9291万元(尾款);支付增程式多功能丘陵山区田园管理机研制应用项目补助255万元(首期拨付);支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241.6795万元;支付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4.8075万元;支付茶叶、中药材、水果、蚕桑、宣莲补助资金492.8637万元;支付武**部分乡镇中药材产业五年高质量发展技术服务委托业务费11.9万元;支付****试验茶苗运费0.018万元;支付新品种茶样感官审评和理化检测费用0.93万元;支付**抹茶感官审评、理化成分检测费用0.232万元;支付2024年武**农业特色产业茶叶新品种引进补助20.9358万元。 |
| 8 |
有机农业发展 |
各有机农业主体 |
《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武政办〔2024〕48号)、《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操作细则》(武农〔2025〕27号) |
1022.9076 |
850 |
有机产品认证等奖励265.6796万元;有机肥补助177.07234万元;有机茶销售及专柜奖励44.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