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岩、场部、沙坑杂竹转让 | 组织方:**** | |
|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125号 | 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时30分 | |
| GJB2025-23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时00分 | |
| 4.09 | 竞买保证金(万元):0.8 | |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 | |
| 2025/12/18 10:00:00 | ||
| **** | 成交价:4.09 万元 | |
| ****燕岩、场部、沙坑杂竹挂牌转让方案 根据《**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国有林地、林木的流转应纳入公共**交易平台。为此,我场积极做好2025年度伐区杂竹资产的调查工作,确定伐区杂竹资产价值,为国有杂竹资产进****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提供合法依据。我场杂竹资产流转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交易杂竹**情况 我场拟处置的杂竹资产涉及多个林班,具体包括燕岩Ⅱ、Ⅲ、Ⅳ、Ⅴ、Ⅵ 林班,场部 Ⅰ、Ⅱ、Ⅲ 林班,沙坑 Ⅲ 林班,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国有,采伐总面积约 47.4488 公顷,共涉及54个小班,采用择伐方式,预计采伐杂竹量约870吨,伐区株数为44973株。按照杂竹资产评估值为4.09万元作为转让底价。竞标者一经成功中标即按流程进行作业,并承担应有的责任和风险。公示期间,有意竞标者需预约前往现场踏查,我场提供协助,所有交易杂竹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交易规则 1、竞买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交易标的:****林场燕岩 Ⅱ、Ⅲ、Ⅳ、Ⅴ、Ⅵ 林班,场部 Ⅰ、Ⅱ、Ⅲ 林班,沙坑 Ⅲ 林班,总面积约47.4488公顷,交易底价人民币肆万零玖佰元整(小写:¥40900.00)。 3、参与竞标者须缴纳竞价保证金0.8万元。 4、砍伐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砍伐完毕,逾****林场无偿收回,林场不再对中标方作任何补偿。中标人在全部杂竹择伐完毕后将杂竹运离,中标方不****林场在林地的生产经营活动。 5、择伐工艺要求: (1)遵循“采育结合、砍密留疏、砍老留幼”的原则,择伐成熟或老化的竹子,保留竹林持续更新。禁止“剃光头”式采伐,避免破坏竹林生态。 (2)丛生竹(如**竹、麻竹):采伐2年生以上,保留一年生新竹。 (3)贴地面砍伐(留桩高度≤5cm) (4)控制竹子倒向空矿处,避免压伤周边幼竹 6、中标方必须遵照杂竹择伐的有关规定和按照**省森林采伐设计书及评估报告规定的范围择伐,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竞标中标人要按规定加强杂竹采伐管理,杜绝乱砍、砍多、破坏竹笋、越界择伐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 7、中标方在处置杂竹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独自承担,具体包括择伐和运输、聘请工人费用等。 8、中标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并与林场签订安全责任书,作业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独自承担,与林场无关。 9、伐区内未经批准禁止新开集材公路,****林场规划开设临时集材道,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三、转让项目: 1、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汇款完成后持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2、标的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合同、产权成交款代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四、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或委托****林业局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市**县梁化镇苏茅田;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8****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