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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6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顾县镇史家湾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魏现民 |
| 联系人 | 魏现民 | 联系电话 | 153****09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6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相关要求,将UV光氧列为淘汰类环保措施,因此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UV光氧拆除,更换为活性炭,最终措施为两级活性炭,满足最新环保要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承诺:**** 魏现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魏现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