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物业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预算: |
588000元/年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1险种:物业管理企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1.2保险期限:1年; 1.3数量:1项; 1.4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5年4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标书代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5、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credit.****.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注:供应商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采购时间节点: 1.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时间) 1.2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30:00(**时间)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站): **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n/)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3.1拟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 报名及下载流程:在平台上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将视为放弃响应。(操作可查询平台“办事指南”,平台客服电话:400-8383-897) 4、响应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响应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响应文件,按照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并完成线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5、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磋商地点:**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09:30:00(**时间) |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01月06日上午09:30:00(**时间)之前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同时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请磋商响应供应商准备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
| 提疑及提疑方式: |
响应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或采购结果需要提出疑问的,请于响应截止时间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否则提疑将被拒绝。 |
| 补充变更的通知方式: |
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他内容如有补充或变更,将通过前述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网站)发布通知,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台北路1-1号301室、304室 陈真0592-****81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高晓辉0592-501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