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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核准******三清山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的函》(饶供发展〔2025〕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区域用电负荷发展需求,解决三清山主变N-1损失负荷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同意建设******三清山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2511-361100-04-05-633320)。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变电工程:本期将1号主变(20MVA)增容为50MVA,新增1×5000kvar并联电容器组。
四、项目总投资70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75.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由****全额出资。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相关文件《****能源局关于发布**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5-2030年)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5〕81号)、****政府出具的项目用地土地证(饶府国用(2000)第402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