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5〕13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及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生态环境局**分局反馈。
反馈电话:0738-****139。
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及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
2025年12月26日
“对关闭矿山污染治理存在畏难思想,积极性不高”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有的县市对关闭矿山污染治理存在畏难思想,积极性不高,2019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实际支出仅598万。2020年需完成33个废水治理项目,目前,大部分尚未完成。一些部门存在“事不关己”思想,主动性不够,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对关闭**涌水污染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如治理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规划许可、征地矛盾等问题,解决不及时。 |
| 整改目标 | 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各类专项资金执行力度,确保国家、省、市资金落地见效,****煤矿废水污染治理。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坚决破除“事不关己”思想,并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2.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煤矿涌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湘环发〔2022〕41号)、《关于印发<****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娄环发〔2019〕38号)文件,涉及我县共有41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环境局**分局联合矿洞涌水所属乡镇现场核查,其中2个矿洞无涌水排出,另外39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针对该39个问题,2019年9月,根据《****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我县修建了4****处理站,将9个矿洞的废水按就近原则分别纳入该4****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将3个****煤矿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应急处理;同时,通过探索“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成功申报矿涌水治理项目7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余27个矿洞的酸性废水治理。目前,该7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基本实现了污染物浓度及水量“双减”目标,一些区域长期干涸的水井山塘复涌、周边农田复垦。 3.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林场)、****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
“对关闭**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不够详实,系统研究不足,预见性不够”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对关闭**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不够详实,系统研究不足,预见性不够。**鑫鑫铜矿于2018年关闭,现有两处较大矿井涌水未收集直排外环境,废水pH值小于3,铜、锰分别超标58倍、13倍,且**大量矿渣露天堆放,堆积落差约50米,存在安全隐患。 |
| 整改目标 | 夯实关闭矿山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提高工作前瞻性、预见性,着力解决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减少鑫鑫铜矿涌水流量,收集剩余矿涌水并实现达标处理,有效提升水质。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制定了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举措和时限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全面梳理排查。对我县关闭矿山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症结,并对全县矿涌水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同类同改责任。 3.落实整改措施。我县鑫鑫铜矿已建设矿井涌水收集系统,矿井涌****处理站处理。在竖井口和横井口砌涌水收集池,埋设管道1800多米,将涌水引入尾矿库废水处理池。修建尾矿库截洪沟380米,实现雨污分流。****处理站明确专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正常运转,定期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露天矿渣已薄膜覆盖,防止雨水冲刷产生污染。 4.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
“矿涌水治理运行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矿涌水治理运行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由于治理技术不成熟,治理成本过高,地方政府难以承受,治理效果受到影响。****煤矿已建成600吨/小时处理系统,年运行费600余万元,矿井废水处理设施简单原始,主要采取人工定时投药剂的方式,投加频次和药剂量不稳定,难以确保废水处理效果。****煤矿一期3000吨/****处理厂每年运行费用超过3000多万元,目前仍采用人工应急加药方式,未配套建设污泥暂存库,压滤后的污泥露天堆放,污泥经雨水冲刷后无组织排放到周边环境。 |
| 整改目标 | 加大煤矿涌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和中央、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入库力度,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积极向上级自然**部门争取土地政策支持,****煤矿涌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同时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煤矿涌水治理。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强化财政优先保障与多元筹措资金。在县级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系统梳理包装项目,全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政策支持。通过探索“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我县成功申报矿涌水治理项目7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004万元,主要用于矿洞酸性废水治理。二是探索市场机制,在符合政策前提下,研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理与后续开发利用的可能性,探索“以用促治”模式。 2.推动技术攻坚与成本控制。一是深化技术论证与比选,组织专业团队对现有治理技术工艺进行再评估、再优化,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水文地质条件、高效且成本相对可控的治理工艺路线。考虑开展小范围实验,验证新技术可行性。二是强化运行管理,对已建治理设施,加强专业化运维管理,提升运行效率,降低故障率和能耗物耗,从管理环节节约成本。 3.实施动态评估与适应性管理。建立治理效果与成本效益年度评估制度,根据水质改善情况、技术进步和资金状况,动态调整优化运行参数和技术策略,确保治理工作在财力可持续的前提下,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 |
“**市有废水排放的关闭矿井95个,其中79****煤矿排放酸性废水”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市有废水排放的关闭矿井95个,其中79****煤矿排放酸性废水,年排放总量已达到1840万吨,域内多条河流铁、锰浓度超标严重,****煤矿、****煤矿涌水严重影响**市**饮用水水源;湄江镇四方村泉亦留香古井铁、锰浓度分别达到235毫克/升、6.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782倍、61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
| 整改目标 | 涉及我县的36个矿洞废水经处理后水质达标排放。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全面梳理排查。对涉及我县的36个矿洞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子,找出问题症结,并对全县矿涌水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同类同改责任。 3.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娄环发〔2019〕38号)文件,涉及我县共有36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环境局**分局联合矿洞涌水所属乡镇现场核查,其中2个矿洞无涌水排出,另外34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2019年9月,我县根据《****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修建3****处理站,将5个矿洞的废水按就近原则分别纳入3****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将另外2个****煤矿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应急处理。通过探索“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我县共成功申报矿涌水治理项目7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004万元,主要涉及27个矿洞的酸性废水治理,现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基本实现污染物浓度及水量“双减”目标,一些区域长期干涸的水井山塘复涌、周边农田复垦。 4.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
“关闭矿山涌水整治不够精准”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关闭矿山涌水整治不够精准。**市关闭矿山涌水点位多、问题突出,虽然经过技术路线、治理工艺的改进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有部分矿涌水采用化学中和沉淀法处理,处理成本高、水量大,运维资金难保障,直排现象严重。如**县**矿业涌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直排问题突出,对农田、地下水和下游流域造成污染,经采样监测,总锰浓度为23.8毫克/升,超标11.9倍。 |
| 整改目标 | 推动我县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加强矿涌水源头管控、科学施策、系统治理,稳步推进全县关闭矿山涌水污染问题整治,确保我县关闭矿山涌水点得到有效管控。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强化技术支撑。以**地下水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矿涌水源头综合治理技术,系统谋划、全面推进矿涌水污染问题治理。 3.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煤矿涌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湘环发〔2022〕41号)、《关于印发<****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娄环发〔2019〕38号)文件,涉及我县共有41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环境局**分局联合矿洞涌水所属乡镇现场核查,其中2个矿洞无涌水排出,另外39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针对该39个问题,2019年9月,根据《****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我县修建了4****处理站,将9个矿洞的废水按就近原则分别纳入该4****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将3个****煤矿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应急处理;同时,通过探索“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成功申报矿涌水治理项目7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余27个矿洞的酸性废水治理。目前,该7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基本实现了污染物浓度及水量“双减”目标,一些区域长期干涸的水井山塘复涌、周边农田复垦。 4.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
“****煤矿、建新煤矿、****煤矿,****煤矿****水库”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煤矿每日有2000多吨酸性矿涌水处置不到位,沉淀池内大量淤泥未及时清运处置,沉淀效果不佳,导致大量黄色沉淀物直接排入下游河道;****煤矿、建新煤矿、****煤矿,****煤矿****水库,冷****煤矿矿井涌水存在直排问题。 |
| 整改目标 | ****煤矿、建新煤矿、****煤矿酸性矿涌水处置,保障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经排查,****煤矿无矿井涌水排出,该片区建新、杨湾、湾冲、坪烟、三星、****煤矿废水统一纳入****煤矿地下涌水治理工程范围,治理技术路径采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该项目于2023年2月正式启动,2023年4月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2023年11月底完成水文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财评等工作。2024年2月5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公司,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煤矿****处理站,对上游无法封堵的矿涌水进行收集处理。目前,杨湾煤矿主井、风井、建新煤矿主井封堵后无水涌出,该片区矿涌水流量已由1200m3/天减至约450m3/天。剩余矿涌水通过收集池和出水管收集,沿导****处理站,酸性矿涌水经末端治理后,水质得到有效提升。 3.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
“**、**、**、湘西等地矿涌水和涉矿企业废水污染治理任务繁重,矿洞排放酸性废水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表
| 反馈问题 | **、**、**、湘西等地矿涌水和涉矿企业废水污染治理任务繁重,矿洞排放酸性废水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
| 整改目标 | 确保矿涌水和涉矿企业废水实现达标处理。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对我县矿涌水和涉矿企业废水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澄清底子,找出问题症结。并对全县矿涌水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同类同改责任。根据《关于印发<****煤矿涌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湘环发〔2022〕41号)、《关于印发<****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娄环发〔2019〕38号)文件,涉及我县共有41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环境局**分局联合矿洞涌水所属乡镇现场核查,其中2个矿洞无涌水排出,另外39个矿洞存在排放强酸性废水问题。针对该39个问题,2019年9月,根据《****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我县修建了4****处理站,将9个矿洞的废水按就近原则分别纳入该4****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将3个****煤矿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应急处理;同时,通过探索“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源头综合治理技术,成功申报矿涌水治理项目7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8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余27个矿洞的酸性废水治理。目前,该7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基本实现了污染物浓度及水量“双减”目标,一些区域长期干涸的水井山塘复涌、周边农田复垦。 3.加强日常监管。由项目所在乡镇、****分局不定期加强巡查,确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局、县**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选矿违法行为,防止盗采导致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