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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托育幼)服务机构:
根据《****委员会 ****委员会 ****教育厅 ****财政厅 ****管理局关于印发〈**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规〔2025〕2****卫生健康委员会《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2025年12月4日~12日,我局联合教体等部门严格按照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工作要求,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人员访谈、查看视频等方式开展质量评估,****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中心拟认定为我县第二批普惠托育幼)机构。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经研究,决定认定以上5家托育幼)机构为**第二批普惠托育幼)机构,有效期2年。我局对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希望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托育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为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第二批普惠托育幼)机构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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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