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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莫全贤私人住宅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及平立面设计图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建筑设计图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莫全贤用地位于**县廉州镇车路塘**6号,用地面积128.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现申请在用地内建设一栋肆层住宅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1.2平方米,建筑面积:423.7平方米,东面、南面允许挑出1.2米阳台。具体内容详见****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县金鸡大道160号(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特此公示。
附件:总平面规划图及平立面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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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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