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拟对“2025****某单位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改造施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二)”由公开招标转为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标段二):拟采购2025****某单位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改造施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标段二):882667.00元
1.3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不划分份额,标段划分如下:本次采购标段二。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预算(元)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实施地域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一 |
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信息化改造施工 |
****290.00 |
****260.00 |
**州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
1 |
| 标段二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882667.00 |
794400.00 |
3 |
1 |
|
| 合计 |
****957.00 |
****660.00 |
/ |
6 |
2 |
|
注:本项目兼投限**则(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1】个)
1.4合同(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框架合同(协议)签约合同价上限(先到先止)。
1.5服务期:整体服务期为一年。
1.6服务地点:**州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段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如上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拟采用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
****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两次招标公告。
第一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条件,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第二次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故第二次招标失败。标书代写
综上,现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处理原则”规定,将“2025****某单位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改造施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二)”由公开招标转为谈判采购。
3. 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公开招标转直****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4. 公示期限:
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5.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广福路488****中心B座9楼
项目联系人:周姣、赵庆一、晏庆晗、焦瑞文、陈振、李伟、刘丽模、陈建琴
电话:131****7989
电子邮件:****@wo.cn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周姣 131****7989
异议受理邮箱:****@wo.cn
采购人:****
地址:**省**州**市**大道与天竺路交叉口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86****3633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管理局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