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三里村******集团****公司三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元整(小写:33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市**县新蓼大道****南侧约110米,电话:0564-****19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新蓼大道与水门塘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0551-****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工
电 话:0551-****1404
4.监督管理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64-****191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