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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宏都商品混凝土项目
地址:**省**市**县胜利乡**村
建设内容: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908平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生产天数150天,冬季不生产,设计生产能力6万m3/a(400m3/d)。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