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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建设年产5000吨荞麦食用醋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位于**县**镇工业新区科技三**侧、创业四路西侧。项目建设场地西北侧为**县五洲餐饮;****公司,项目周边交通便捷。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辅料储存车间、酿造车间、灌装车间、成品库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现将对设备进行调试。
一、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12月26日-2026年6月26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36****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