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年生产2万件井下设备及处理煤、矸石 20万吨项目建设项目(阶段性)于2025年12月24日建成竣工,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