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德州禹城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山东-德州-禹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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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25〕31号

****公司:

《****1×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市**市高新区富华街北侧,拟建设2×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50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除灰渣系统等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等。项目生产用水来自禹****公司第**厂和**东郊****公司,生活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项目建成后关停禹****公司3×75t/h燃煤锅炉及配套2×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5和#6机组)、******公司2×75t/h燃煤锅炉及配套1×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热管网、中水管网、输电线路不在本项目范围内,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548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22万元,占总投资的14.98%。

项目已纳入《**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市**热电联产规划(2022—2030年)》《**市**供热专项规划(2023—2035年)》等规划要求。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鲁发改项审〔2025〕280号,项目代码:****)。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240t/h锅炉燃烧废气各经过一套“炉内石灰石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硝+炉外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处理,由同一根1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其他碎煤楼、原煤仓、石灰石粉仓、灰库、渣仓等废气分别通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建设全封闭干煤棚,并通过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要求。项目涉及的大宗货物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燃煤采用铁路专用线运输,采用新能源自卸车转运,厂内燃煤输送采用密闭输煤栈桥。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废水回用环节和排放去向,含煤废水沉淀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煤场喷洒;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一部分用于煤场喷淋和输煤冲洗系统、厂房冲洗、灰渣加湿,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部分用于煤场喷洒,剩余化水系统反渗透浓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非经常性排水、厂房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外排至******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郊****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徒骇河。强化生产车间、废水管道、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当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吹管、锅炉排气应采取降噪措施,吹管时应提前公告周围居民,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声环境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若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展。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旧线路板、废矿物油、化验室废液和试剂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灰渣、脱硫副产物等一般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鉴别,在完成属性鉴别前,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不设永久性灰渣场,灰渣暂存应满足相关要求,确保全部综合利用,不得违规贮存、转移、倾倒。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配备应急设备,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将环保设施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和运维工作全过程。

(六)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要求。拟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6.23t/a、70.09t/a、7.99/a以内。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及区域削减方案,全部削减措施应在建设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完成,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七)加强环境监测监控。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书所提的环境监测方案,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及无组织废气的日常监测。建设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对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要求,设置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

(八)做好公众参与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同时,****环境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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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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