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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XXX养牛场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备案的通知
程XXX:
你提交的程XXX养牛场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及有关材料巴收悉,根据《******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规定,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 、项目名称:****养牛场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渔村凉水井组。
三 、设施农用地面积及地类:总面积0.01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34公顷。
四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施用地0.0129公顷(养殖圈舍用 地0.0129公顷)。辅助设施用地0.0005公顷(粪污处置用地0.0005公顷)。
五、土地使用年限:自备案之日起至2040年4月13日止。
六、你严格按照备案的用途、面积及地点依法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使用期内不得影响道路、通讯、电缆、沟渠等设施的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七、使用期满或续期未获得批准,你必须按照规定对该项目使用的农用地实施复垦。
八 、该项目用地备案后,****委员会、自然**所、****中心、****中心做好设施农用地的跟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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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