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局****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1号大棚2区1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总局****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总局****机关食堂供应配送食材,****机关食堂所需肉类及其制品、新鲜果蔬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各类食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夏、朱晓燕、邹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0-****692、0550-****090。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cn)、****采购中心网站(swcg.****.cn)。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92.9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安****花园西路85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50-****692
2.项目联系人信息
名称:****总局****税务局
地址:**省**市**市**路2号
联系方式:0550-****093(邹先生)、0550-****090(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