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车辆维修
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对“****2026—2028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了本项目谈判工作,并于当日提交了评审报告。现评审工作已结束,并将成交候选单位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优惠率(含税)报价:对具体维修项目,以采购文件中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为基数,按优惠率:16 %作为最终结算单价(填报时无需添加“-”负号,可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票据类型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服务时限:服务时限3 年,合同一签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以采购人年度评价为依据,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采购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市七县一区及辖区内部分乡镇,含非**行政区内临时维修需求);
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
质保期: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国家无明确质保期的执行6个月质保或3万公里质保(以先到为准);
其他承诺:本次竞争谈判只对技术服务方案、维修质量标准、保障措施、响应时效及应急处理能力等内容进行谈判,涉及具体车辆维修目的内容、所需的材料、具体金额等以采购人提起采购需求实际协商为主。
二、公示时间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3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有质疑的,请于公示期内(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质疑方的单位公章,并经质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茶苑路553号
联系人:佟工
电 话:0883-****997
****综合部)联系电话:0883-****997
质疑复****综合部)联系电话:0883-****997
日 期:2025 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