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中心】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XYZY-ZFCG202512GC-048001)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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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001)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段(**西元村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129.99(元)

综合评分法:82.33(分)

工程类

名称:**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内包含的所有工程及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付冉冉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1891

五、评审小组成员

管玉梅、贺彬彬、李金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26

2、评审地点:****兴大道幸福天地 2 号楼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鄂建文[2023]35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街 38 号

联系方式:137****3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联系方式:189****567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6
中标通知
【枣阳市中心】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枣阳市吴店镇“擦亮小城镇”龙源广场功能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XYZY-ZFCG202512GC-04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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