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范审表〔2025〕37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甘氨酸螯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公司编制完成的《****甘氨酸螯合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批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粉筛粉尘、粉碎粉尘和包装粉尘。配料粉尘通过在反应釜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筛粉尘、粉碎粉尘通过在粉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通过在包装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废水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浓缩母液以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浓缩母液以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处理站(生化调节池+UASB厌氧塔+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水务******公司处理。间接外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水务******公司受纳水质标准。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搅拌站;底泥、生****砖厂综合利用;沉****砖厂;废金****公司。
(四)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控制指标要求。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成后,须及时自行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正式投入生产。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要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件下达之日起60****环境局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