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2026年协同办公及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
| 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 |||
|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 |||
| 排序 | 单位名称 | 响应报价(元,人民币) |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706500.00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679000.00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750000.00 | |
| (二)否决响应情况 | |||
|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 |||
| 公示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
|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严恺 (185****0413) | ||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李炜(177****3031)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2025年1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