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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包括包含强制险(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保险),承运人险,采购数量及金额根据20台旅游包车车辆实际运营情况和新增、报废情况适时调整;选定3家车辆保险服务单位,服务期2年。 | |||||||||||||||||||||
| 5.预算金额:不得高于197495元/年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公司或经其授权具有承****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由****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由****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均须包含本项目相关保险;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均须真实有效。注:****公司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公司只允许其本部****公司(机构)参加)。 分公司****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总局****银行****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本项目允许法****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参加投标。分公司、支公司投标需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不接受第三方中介机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标书代写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63959;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及单位名称)。标书代写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6年01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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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递交方式:登录投标人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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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智能开标舱。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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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廉政投诉电话:0539-****630,如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中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时,可通过上述电话进行投诉,将有专人核实处理。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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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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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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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市清**路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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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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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