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处置****依****人民法院(2025)闽0122刑初92号刑事判决没收的危险废物,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的处置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本项目总控制价不超过165060元。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6日-12月30日,公示期间可来电咨询。
三、报名材料及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镇**东路13号(****)。
联系人:郑警官,联系电话:150****1033。
五、处置危险废物概况
1.总量:约78.6吨(以实际过磅转移量为准)。
2.废物明细:
| 序号 |
危废名称 |
预计数量(吨) |
形态 |
包装方式 |
| 1 |
废旧电容器原料 |
4.6 |
固态 |
编织袋 |
| 2 |
废旧电容器焚烧灰渣 |
26.2 |
固态 |
编织袋 |
| 3 |
废旧电容器分拣废物 |
2.7 |
固态 |
编织袋 |
| 4 |
废旧电容器焚烧半成品 |
45.1 |
固态 |
编织袋 |
3.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提交报价截止前可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4.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局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未看样的报价单位视为已对本标的的实物具体状况及出库条件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危废物最终数量以装车过磅签单确认的为准。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其核准的经营范围与类别必须满足本项目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需求。
3.有效的身份与授权证明文件: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如委托代理人,则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与报价要求
1.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资格性审查全部合格的报价单位中,****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65060元的,作无效报价处理。递交有效报价文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时,本次询价失败。标书代写
2.报价要求:报价文件需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文件应包括:
(1)第六条规定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详见附件)。
附件: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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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