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07 09:00:00,更正为:2026-01-12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07 09:00:00,更正为:2026-01-12 09:00:00。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中:应急情况下的配送能力:A20为满足临时突发性送货需求或加单需求,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 30分钟(不含30分钟)内、乡镇学校 60分钟(不含6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45分钟(不含45分钟)内、乡镇学校 80分钟(不含8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60分钟(不含60分钟)内、乡镇学校 90分钟(不含9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投标人****中心****学校****幼儿园为标准、乡镇学校以****学校为标准)有效配送路线截图(如高德、百度导航等),****中心为租赁的需要附上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土地证明或产权证明资料、及投标前六个月内中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及对应月份租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中心为自有的需附上产权证明(产权证明上的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名称)复印件。
修改为:A20为满足临时突发性送货需求或加单需求,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 30分钟(不含30分钟)内、乡镇学校 60分钟(不含6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45分钟(不含45分钟)内、乡镇学校 80分钟(不含8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在接收到供****学校60分钟(不含60分钟)内、乡镇学校 90分钟(不含90分钟)内,足额完成配送任务,符合要求的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包含供货时间以及承诺中标后接受采购人对拟投入的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中心证明材料、验收距离以及场地卫生情况后方可投入使用,距离不符视为虚假应标。****中心证明材料:租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土地证明或产权证明资料,及合同期内中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及对应月份租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自有的需附上产权证明(产权证明上的产权人须为投标人名称)复印件。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符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诚信经营:B6投标供应商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公司或分店)不存在因企业经营、商品质量、服务****管理部****机关或其他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查处的情况的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虚假承诺函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修改为:B6投标供应商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公司或分店)①不存在因企业商品质量、服务****管理部门、****机关或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查处的情况;②未发生任何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亦无任何经查证属实的食品安全相关负面事件的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符的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中:****总局网站(https://www.****.cn)。
修改为:****总局(人员能力验证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cn或https://www.****.cn或https://www.****.cn/)。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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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瓯宁路11号
联系方式:059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兴泰街59号
联系方式:182****2826、180****51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蕾
电话:182****2826、18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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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