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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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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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

比选公告

****拟对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进行比选,兹邀请相关响应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一)年服务费:18000元

****医院提供下述的法律服务以外的法律服务(如: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执行等诉讼相关事务或参与尽职调查、律师见证、项目融资、并购重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债权实现、重大债务处理、破产清算等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费用可在参照国家、地区及行业规定标准(参照川律协〔2016〕39 号《**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文件)服务费用中位数的基础上优惠计收,最高按该中位数80%收取。

三、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对医院日常管理经营、劳动人事、重大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医院的要求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医院草拟、审查、修改、制作各类法律文书、文件、合同等,并出具律师函、声明、确认书、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3、为医院设计、起草规范性文本和格式化的合同文本,协助医院修改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等范本。

4、从政策和法律角度设计、审查、修改医院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完善医院的内部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

5、对医院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医院在合法前提下,依法履行职责。

6、****医院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选择最恰当的方式解决争议,指导依法维权。

7、为医院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设计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代拟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类文件,如:声明、决定、法律意见书等。

8、根据医院要求,对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解释,阐明其法律关系和相应法律责任,进行法律后果预测及对策等方面的研究分析。

9、根据医院要求,提供其他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

10、每年提供不低于一次律师查房,不低于一次全院法律法规培训。

(二)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

2、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专业资质:具备不少于三名律师,且均达到从业两年以上要求,提供相关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及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4、财务状况: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显示良好的财务状况。

5、其他要求:****医疗机构常年法律服务经验,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服务记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殊资格要求:若产品为医疗器械类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内容:报价单(包含收取代理费的折扣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注: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说明辅助资料。

(二)格式要求:

1.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应当逐一编目编码后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详见附件,目录自拟,不得散装或活页装订。

2.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需在封面上清楚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造假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或响应文件造假的,一经发现,本次投标资格职消并将暂停参与招标方下一次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

1、报价要求:本次采购均按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可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也可自行根据采购需求内容自拟报价格式)。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成交条件: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本次采购采用比价方式,同等条件下以项目报价最低者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的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且产品质量和服务内容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低于或等于预算单价金额的60%),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时间:

比选文件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比选响应人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准备齐全后扫描到电子邮箱****@qq.com,经采购经办人审核登记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比选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4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7、采购时间:2026年1月4日10:00(**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到比选地点,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或没有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行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市壹街区**路25号)。

8、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8)****4759,158****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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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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