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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南斗****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引入住校生准军事化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28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南斗****公司
2、地址:****开发区翠湖五路西段18号
五、基本情况
**南斗****公司****学校引入住校生准军事化管理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该公司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准军事化管理服务合同、荣誉证书为虚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七、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95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975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