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瑞新合纤项目意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02167001
各投标人:
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本次未计清表费用,是否另计
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表费用。
问题2:1.招标人是否提供土方弃置点2.土方收纳点超过5公里时,应如何计取3,****政府解决涉及寺庙,坟墓等能否在进场前征迁完成4,工期120天,是否是定额工期该工期是否论证其可实施性施工现场便道以及交通道路是否满足120天的工期要求,5.**费400多万元是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要缴纳还是在合同签订前缴纳6,备料是否有在合同签订多久支付7,若需铺设工程便道该费用是否可以按实计取8.请提供勘察报告。9.若勘察报告与现场不符时,是否按实计取
答:1、土方弃置点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人负责提供项目周边土方弃置点,弃置点消纳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消纳,但不得外售。2、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3、****政府解决,****政府正在开展寺庙,坟墓征迁等相关工作,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因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乡镇核实确认后,工程期限予以顺延。4、闽瑞新合纤项目系我区重点项目,为加快该项目尽快投产落地,结合该项目总体建设工期,设置该项目场地平整工期120天,现有红线外施工便道已修好,需通过交通道路湖顺路到达便道,故中标人使用借道区域(湖顺路)需向道路出借方缴纳道路安全质量文明保证金,建议由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后自行研判。5、根据招标文件相关约定,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砂石处置收益金439.78万元至指定账户。6、本项目没有备料款。7、红线内便道属于施工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额外支付。红线外便道已具备行车条件。8、已提供勘察报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9、本项目勘察报告仅供参考,并非对标的物实际情况的承诺,后期结算时以第三方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并经参建单位确认后为准,超出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后期结算不予额外增项。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的规模、形态、储量、质量等及有关描述、要求可能与实际现状有存在差异,如土石方量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开挖施工,建议由投标人对现场进行踏勘后自行研判。
问题3:本工程通过开标、公示,签订合同后大致就是年关,年关后,民间的一些活动比较频繁,为稳定地方关系,建立良好的施工环境,保障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开工时间是否安排在正月过后。 2、土方施工遇上雨天就得停工,雨天天气是否给予工期**。标书代写
答:本工程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委托监理单位颁布的开工令为准。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碰到雨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应自行研判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号34.2条款号34.2.11若在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被投诉有不符合中标条件且经查证属实的,招标人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5项安全员: 1 人修改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修改为:质量员2人。② 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修改为:② 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2人。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第二《投标函附录》序号6约定内容修改为: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4、《招标文件》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2.2 预付款内容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且在工程取得开工批复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银行转帐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根据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每期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按当月支付的预付款占中标价的比例,同比例扣回。竣工验收当期进度款扣回全部预付款。
5、投标时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所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要求进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均不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即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封面”无论是否按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的,均不以此为由否决其投标。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