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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市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我委于2025年10月11日以宜发改审批〔2025〕161号文件批复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委托咨询评估,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市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
三、项目建设地址
****(**市**区**路5号)本部及5个外****客运站停车场、**市五柳公园西门、****超市门前、长阳土家族自****广场、****广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更新,全面提升**市及鄂西地区血液安全保障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1. 对现有5个****客运站停车场、**市五柳公园西门、****超市门前、长阳土家族自****广场、****广场)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2. 对****内部血液****实验室、物资储备库进行改造,建筑面积1231.49平方米。3. 配置更新血液采集设备、血液检测设备、血液制备储存设备、血液运输设备共155台(套),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6191.79万元,其中**工程费762.59万元,设备购置费525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9.35万元,预备费44.6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附表: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