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新洋丰磷石膏库光伏电站110千伏外送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湖北-宜昌-猇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改局:

报送的《****集团**新材料产业园绿电直连-新****发电站110千伏外送线路的请示》(宜猇发改文〔2025〕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园区绿电需求,同意建设新****发电站110千伏外送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电站110千伏升压站至湖****集团新材料产业园110****电站,110千伏输电线路2回,长约12公里,其中架空线路7公里,电缆线路约5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工程总工期6个月。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七、如需对核准批复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批复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