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2026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需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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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民政局

二、项目类型

货物类采购

三、项目金额

361000元(具体项目总金额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

四、项目基本需求

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局需对在册低保、低保边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进行春节节日慰问,为每户困难群众家庭发放米、油、干货等春节慰问物资。2026年春节预计慰问困难群众361户,按照1000元/份的标准发放慰问物资,以上慰问物资将由供货商统一采购并以快递形式配送上门。

五、项目内容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

1.投标人制定详细的《****民政局2026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合理、落实性强,且需附团队人员资质、详细的经费报价表等;

2.报价须严格依据采购方给出的商品大类、数量需求、备注及特别事项,组合成1款春节慰问套餐(详见附件1)。该款套餐的市场零售总价须≥1000元/份,结算时以1000元/份为价格上限,实际价格不足1000元的,据实结算。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商品大类。

3.附件2中“商品截图”栏须附上主流电商平台或线下正规商超同款商品当前零售价截图。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在册低保、低保边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名单准确配送套餐,并确保商品零破损、零漏发;所有货品的外观、规格、执行标准及保质期(收货时商品须为全新或剩余保质期须在总保质期的2/3以上)须100%符合采购要求;

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方提供困难家庭名单,发放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电话沟通,100%确认困难家庭收货信息(核实情况需形成书面工作记录表)。如收货信息与采购方提供信息不一致时,及时将信息汇总反馈采购方,待采购方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物资发放。如未能及时反馈,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保障本项目货物运输品质与时效性,货物运输全程须由物流服务商直接配送至指定收货地址并由收货人本人签收,相关签收凭证作为结项验收依据。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配送需求,自主选择市场主流、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应配送能力的物流服务商;

4.供应商应于货物发出后2个自然日内向采购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单号。采购方根据物流单号随机抽查以核验物流状态,若发现配送异常,供应商须及时反馈采购方并跟进处理;

5.因春节期间物流运力紧张、运输周期不确定性增加,供应商须于货物发出后第一时间开展物流轨迹跟踪,及时排查并规避货物滞留仓库、中转延误等风险,确保慰问物资按约定时限送达指定地点;

6.供应商应于发货前备妥商品回单并随货附上。项目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交经收货人本人验收无误并亲笔签字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验收及结项的必要凭证(详见附件2);

7.售后阶段需提供人工售后服务热线,增设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便捷沟通服务功能;

8.发放期间如发生外包装损坏、商品漏发、商品破损等特殊情况导致困难家庭未能及时收货的,供应商须在第一时间跟踪处理,直至困难家庭收到全部物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9.配合采购方开展满意度回访,如实记录回访信息、反馈问题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

10.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经采购方确认的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向采购方实时报备项目进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备货进度、物流配送状态等关键信息,确保采购方对项目全流程可追溯、可监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困难群众相关信息要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三)合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六、投标人参与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具备所投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三)不存在《****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由投标人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采购清单

内容详见附件1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机构需在规****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机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手续及有效身份证明;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情况说明材料,具体包括:1.单位概况(含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组织架构等);2.工作团队详情(含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职称/资格证书、类似项目从业经验);3.主要工作业绩(需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评价等有效佐证);4.承担本项目的有利条件(含**储备、技术能力、服务保障体系等)及核心竞争优势;5.其他可佐证单位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如信用评级、荣誉资质、体系认证等);

****民政局2026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供货方案和详细项目报价单(包括商品报价、配送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等,其中商品大类、数量需求、备注及特别事项详见附件1,不得更改套餐商品大类);

(四)投标回执表(详见附件3);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4);

(六)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cn)渠道之一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12月26日及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

(八)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招标文件封面表明“正本”或“副本”,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密封。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 月4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投标单位寄出投标文件后,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进行投标报名登记;标书代写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人负责跟踪、提醒、确认收件联系人查收投标文件,因快递问题延误导致采购方未收到投标文件的,不属于采购方责任;

(三)递交地址:**市**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04室社会事务和救助科,张小姐收,联系电话:0755-****8506;

(四)开标地点:****;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会议因工作时间冲突的,按采购方通知时间顺延。

十、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6

十一、特别事宜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报价包含且不限于物资选购费、运输费、物资分装费、装卸费、送货单回寄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视为同意本项目套餐标准价格,即1000元/份。投标人应充分评估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延误等),并在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风险成本,投标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充分预见并愿意承担全部项目风险。

十二、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

十三、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查询

****政府****民政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cn/nsqmzj/gkmlpt/index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04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55-****8506



****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6
招标公告
南山区民政局关于2026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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