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批复

审批
福建-漳州-诏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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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5-12-26 16:40

生成日期:2025-12-24

发文字号:诏政地〔2025〕75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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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批复
诏政地〔2025〕75号





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请示》(诏林〔2025〕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漳政办发〔2023〕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涉及占用一般湿地总面积13.549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自然**部门全口径湿地沿海滩涂4.0146公顷、临时占用一般湿地 9.5351公顷;湿地类型为沿海滩涂,用于改善当地渔船避风、靠泊和装卸条件,缓解渔业生产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落后之间的矛盾,带动渔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二、你局要加强湿地**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湿地**行为。

三、**四都****公司永久占用自然**部门全口径湿地沿海滩涂4.0146公顷,应待政府或相关部门明确一般湿地占用补偿标准政策出台后,及时缴纳湿地恢复费;临时占用一般湿地 9.5351公顷,占用期限不超过二年,期满后一年内必须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减少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后应及时落实湿地生态修复措施,****管理部门。

****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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