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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已委托******公司编制完成**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现将《**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