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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
各单位、个人:
为加快化解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府2025年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工布**县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三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境内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或转移登记的单位、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前,可以持无争议、四至清晰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心****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二、对存在乱占耕地、违反生态管控要求、“小产权房”建设、房屋质量安全或消防不符合要求等情形,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三、单位、个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的,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工布**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流程
2.工布**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服务联系卡
3.工布**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申请表
4.工布**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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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才真拉木188****1657;地址:****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