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移动医生端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博物馆东路2号院2号楼1至18层101内8层801-4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评审得分:90.2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医院移动医生端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结合我院信息系统及患者就医流程现状,此次建设需严格满足国家、省、市****医院的诊疗检查要求,在此****医院平台构建,新增患者服务整合及功能拓展,升级现有移动医护端,建立院内院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建航、王璐鑫、宁伟(组长)、潘志来、樊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2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电话:177****210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银河一路 26 号
联系方式:173****5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方式:177****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7****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