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杨**路善化新村8座2层 | 1,578,000.00元 | 96.49 |
采购包1(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届满时,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57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杨燕 |
| 评审专家: | 郑祝堂 、 彭丽娟 、 邱碧红 、 蒋慧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服务类采购代理收费标准,以2年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代理服务费缴至****账户(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开户名:****,账号:875********07675)。③本项目中标人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④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⑤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总长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且在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者财政资金原因,合同自行终止。如中标人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后勤物业管理服务:2.90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代理服务费明细:第一年服务费金额:17661.60元;第二年服务费金额:11361.40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明细:开户名:****,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07675,服务费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806。
名称:****
地址:**市**区鼓浪屿**路60号
联系方式:0592-****70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嵩屿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0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贤堃、危青、刘瑞凤
电话:059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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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