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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 ||
| 费率/比率/优惠率/合格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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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 | ||
| 正常公告 |
合同包2****中心**(中片区)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 **** | **市**河浦大道西南侧二港洋西侧地段新力达办公楼204室 | 下浮率:2.00% |
合同包2****中心**(中片区)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服务类(****)
| 2-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中心**(中片区)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 ****中心**(中片区)规划宽度25米以上的道路路面步道设施、桥梁设施、堤岸栏杆。范围:西起金新路****路、南起海滨路(不含海滨路)、北至汕樟路(梅溪桥—**路) | (1)成交人必须24小时待命,做到随传随到,如接到报险报修或发现、发生险情,如道路、步道坍塌,桥梁破损等,必须在接到指派任务通知一小时内**采购人的管理人员及工程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抢险抢修。 (2)如遇到台风、暴雨灾害,成交人必须做到三个100%,即工程人员100%到位待命,抢险物资质量100%合格,设备运转100%完好。根据灾情变化,随时出动抢险救灾及设置警示标志及围护设施等,并总结抢险情况汇报采购人,直到台风暴雨警报解除为止。 (3)成交人维修及抢修任务时按所在工程区域实施,如遇创文、创卫等特殊应急抢修情况,由采购人以任务指派实施,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的任务指派,一次不服从视同违约一次,如违约累计满三次,采购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4)成交人应按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和地方规章进行工程实施。 (5)成交人应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等问题,一概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一旦发生,相应费用先在服务费中扣除,不免除后续责任。 (6)如遇到“12345”、群众信访、日常巡查等发现的应急任务,按采购人确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重点示范路段区域****市委、市政府周边、人民广场、****政府周边、****广场等)必须及时响应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抢修任务。 (7)施工时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失,施工的安全生产,施工人员的保险、索赔概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8)施工中涉及的地下管线,采购人协助联系有关部门,由成交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移位。 (9)成交人不得将本标转让或分解转让。 | 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或合同结算金额满额为止。 | 1期: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如施工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处,须按 采购人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复的费用。 2.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原则上按月每月验收一次 |
郑俊然(采购人代表)、邱丽章、吴丽叶、陈晓辉、王文元
| 2 | ****中心**(中片区)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 1.4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2****中心**(中片区)道**梁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51.20 | 20.00 | 20.00 | 91.20 | 1 | 1 |
| **市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60 | 12.00 | 19.71 | 73.31 | 2 | 2 |
| **市****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20 | 4.00 | 19.67 | 67.87 | 3 | 3 |
名 称:****
地 址:**市滨港路金厦园中区十幢
联系方式:0754-****9819
名 称:****
地 址:**市**区珠池路66号1203号房之一(银苑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754-****3699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4-****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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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