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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030.01 元 | 1 项 | 1,158,030.01 元 |
1.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成交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1、比选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5、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供应商不得修改。****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7、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30.01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捌仟零叁拾元零壹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小组作无效处理。
8、安全文明施工费:
8.1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8.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364.76元(大写:壹万伍仟叁佰陆拾肆元柒角陆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9、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区人工信息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2025年第10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在工程完工并通电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满后无息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17:00(工作时间)。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报名成功。